報告:減少碳排放 貧國也有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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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減少碳排放 貧國也有責

2012年12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4日法新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史登4日發表報告警告,貧國必須立即行動,抑止溫室氣體排放。

這份報告是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前首席經濟學家史登(Nicholas Stern)與他人共同撰寫,在杜哈聯合國氣候談判會外發布。文件指出,雖然富國的確必須為工業時代以來的溫室氣體排放負責,但現在地球已經沒有時間讓各國互相怪罪。

報告說,不管是貧國還是富國,減少碳排放的速度「不顧後果地慢」。根據目前碳排模式,開發中國家在2030年,會排放大約370億至380億公噸的溫室氣體。富國則是110億至140億公噸。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資料,中國自1990年起,即成為全球二氧化碳最大排放國。印度則在2011年超越俄羅斯,成為全球第4大碳排放國。

中國大陸和印度因為皆為開發中國家地位,不須達到京都議定書規定的約束性減碳目標。第2大碳排放國美國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故不須遵守議定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