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律師:美麗灣案 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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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律師:美麗灣案 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2013年03月19日
摘錄自2013年3月19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爭議長達10年的美麗灣渡假村即將在2013年開始營業,這座飯店從最初以0.997公頃基地避開環評、蓋好飯店再一路擴充補審環評,直到法院撤銷環評結論、判決建照無效後再重新提出環評,並在短短半年內「起死回生」過關。台東縣政府強調從頭到尾依法行政,環境律師詹順貴卻痛批,「美麗灣案是環評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位在台東卑南鄉美麗的杉原灣上,美麗灣渡假村2012年12月有條件通過環評,不過爭議至今仍未落幕。環境律師詹順貴3月初向環保署提出訴願,將再提行政訴訟並申請停止執行,他強調美麗灣規避法律、違法行事,台東縣府在判決已明指建照無效仍拒不拆除,再透過環評程序替業者護航,全民應加以撻伐。

環保團體指控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開發案「知法玩法」,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表示「不認同」;他強調,從頭到尾均依法行政,台東縣需要是環境、發展、社會安全、社會照顧,是全面性而不是只有鎖定一項,環境是其中之一,而不是唯一。

「《環評法》如何解釋幾乎是政府說了算。」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說,只有司法訴訟可以還公道於民,然而即便申訴成功也只是回到97年開始抗爭的原點,對土地的破壞、消失的傳統情感與記憶卻再也回不去。

歷經撤銷、補審、重做環評,美麗灣渡假村副總經理朱膺州則認為,「如果環評能有更完整的解釋與架構,美麗灣不會衍生這麼多風波。」他抱怨,如果當初環評法對開發面積或土地持有面積定義寫得更清楚,就不會有一部法令,是讓政府、環團與業者有各自解釋的空間,「10年來,我們賠上的是公司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