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們發現爐心熔毀核災發生機率很高
台灣核電廠發生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災或1986年前蘇聯車諾堡式核災的機率有多大。筆者在20年前,即1993年發表於當年6月份的《台灣評論》並收錄在1994年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出版的《核電夢魘》一書中的文章:《莫讓台灣成為第二個車諾堡─台灣核電廠第七級核災變機率評估》一文中曾經加以推算過。這篇文章刊出至今20年,其中的論證及所得的結論,至今未曾看到台電公司或其他擁核學者提出任何反駁,相信其以累積機率為基礎的方法論及論證結果是經得起科學的檢驗的。全文請見本人2012年3月編著的〈福島核災啟示錄〉的附錄 p286 – 290 頁。
茲將該文的結果及大要陳述如下。我先將原文的 [表一] 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毀的累積機率也列於下方:
[表一] 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毀之累積機率 (福島核災發生前,於1993年估計)
爐年 |
每一年發生爐心熔毀之機率 |
|||||
1993年台電目標 |
國際專家1993年評估 |
高成炎1993年評估 |
||||
0.1/10000 |
0.5/10000 |
1/10000 |
1.5/10000 |
3.5/10000 |
5.0/10000 |
|
1 |
0.000010 |
0.000050 |
0.000100 |
0.000150 |
0.000350 |
0.000500 |
50 |
0.000500 |
0.002497 |
0.004988 |
0.007473 |
0.017351 |
0.024696 |
100 |
0.001000 |
0.004988 |
0.009951 |
0.014880 |
0.034400 |
0.048782 |
140 |
0.001399 |
0.006976 |
0.013903 |
0.020783 |
0.047827 |
0.067623 |
180* |
0.001798 |
0.008960 |
0.017840 |
0.026641 |
0.061067 |
0.086089 |
公式:累積出事率 = 1 – (1 – 年出事率)累積年數
*假設核電廠壽命為30年並且核四計畫未撤銷,則未來30年內總爐年數約為180。
表一的學理依據是 「累積出事率 = 1 – (1 – 年出事率) ^ 累積年數」 (註 ^ 表示次方數)。累積爐年數以180爐年計算是1993年時,台電公司及原委會都說核電廠的使用壽命是30年,故核一核二核三共6個機組剩下約120爐年,核四兩個機組共60爐年,台灣整體而言就還有180爐年。
現在我們發現爐心熔毀核災發生機率比20年前估計得更高
我們引用1991年12月份經濟部長蕭萬長所請來的「國際專家顧問小組」替經濟部所做的〈台電核能電廠評估報告〉中的兩個數據:(1)台電1993年的營運目標中,爐心熔毀機率是每年每個反應爐5/100000。(2)若加上地震、颱風等外部因素,爐心熔毀的機率為14/100000 (為簡化起見,我們估計時採用15/100000,此改變不影響估計效力),我們假設台灣其他核電廠也是一樣 (表一中之「1993年台電目標)。另外,筆者自己於1993年對爐心熔毀發生率的評估是至少2000爐年發生一次,即5/10000的機率。這是因為三哩島事件是發生在人類有反應爐運轉後之1700爐年之內,車諾堡事件是發生在累積3600爐年之內。這個1/2000的估計值是加上人為疏失後,核電廠發生熔爐的機率是每個爐年5/10000。而台灣目前6個爐,過一年就是6爐年,若核四在核一除役之前運轉,過1年就是8爐年。依照上面之假設及表一所列出的累積機率,台灣發生車諾堡或三哩島式爐心熔毀的機率是2.6%至8.6%。若如台電目前所執行政策,將核電廠壽命由原先30年延長至40年,台灣就有260爐年,加上人為疏失及颱風地震等因素,發生熔爐的機率會超過12%,這是何等可怕!
每年每個反應爐發生核災機率比大樂透中獎機率高1000倍
在日本福島核災之後,我們體檢台灣的核電風險應該要有新的觀點。除了機率及累積機率之外,我們更應該加上條件機率及期望值的概念。我們先以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中獎率、全民瘋刮刮樂/樂透彩券及死亡率的事件來做解釋。現今的公益彩券塑造出國人中獎致富的夢想,但想要靠彩券致富(中頭獎)簡直比登天還難,常常聽到的一句話:「要中頭獎比被雷打到還難」,以大樂透的中獎機率為例,中頭獎的機率為 1/13983816 (即小於1/10000000,只有台灣任何一個核電廠當年度發生爐心熔毀機率的1/1000機率,國際專家顧問小組所算出的台灣核電廠每個爐每年發生爐心熔毀的機率為 1.4/10000),但是由於獎金動輒好幾億元,使得中獎期望值相當高,因此國人仍趨之若鶩的購買甚至包牌。
熔爐發生率和國人的癌症每人死亡率相近
目前國人的平均死亡率約為0.66 %(2012年), 但以2010年的癌症資料為基準做計算,當年度國人死亡人數共 144,709 人,因為惡性腫瘤過世者共 41,046 人,因此罹癌者的死亡率比正常人之死亡率高出 16 倍,難怪國人會聞癌色變。但仔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十大癌症的死亡率(表二),也就是說每人的死亡率,除常見的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外,皆低於熔爐發生率,乳癌則是接近。國人都對於癌症的發生充滿戒慎恐懼的心態。但卻低估了核電的風險,若導入期望值的概念來說明,癌症發生可能會造成個人生命的損失及一個家庭的破碎,但若是核電廠發生熔爐事件,造成大量輻射外洩甚至爆炸,所波及的就不只是一個個人與家庭,而是整個城市、台灣數千萬人的性命了,因此,因核電廠熔爐而死亡或罹癌,或全台灣全毀的期望值更是大到令人不可忽視!(1/2,明日續)
[表二] 國人十大癌症每十萬人口死亡率
排名 |
癌症類型 |
每十萬人 死亡人數 |
每人 死亡率 |
排名 |
癌症類型 |
每十萬人 死亡人數 |
每人 死亡率 |
1 |
肺癌 |
34.9 |
0.035% |
6 |
口腔癌 |
10.1 |
0.010% |
2 |
肝癌 |
34.1 |
0.034% |
7 |
攝護腺癌 |
8.6 |
0.009% |
3 |
結腸直腸癌 |
19.5 |
0.020% |
8 |
子宮頸癌 |
7.4 |
0.007% |
4 |
女性乳癌 |
13.7 |
0.014% |
9 |
食道癌 |
6.3 |
0.006% |
5 |
胃癌 |
10.8 |
0.011% |
10 |
胰臟癌 |
5.9 |
0.006% |
資料來源: 摘自行政院衛生署統計室公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