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涉空汙值造假 罰5億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化涉空汙值造假 罰5億

2013年05月07日
摘錄自2013年5月7日中國時報嘉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化新港廠涉嫌捏造不實汙染物排放值,省下大筆空汙費,嘉義檢方昨天依詐欺、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罪嫌,起訴3三名操作監測軟體紀錄的運轉課人員,並向台化追繳5億4971萬6745元空汙費。

對此空汙案件,台化新港廠新舊任管理高層皆稱不清楚。現任經理賴宥程表示,他剛接手管理,案子是前年和去年發生,詳情他並不清楚。3月調離的前協理陳文仰說,離開後對案件就沒有掌握。2人沒有交代為何不繳交開罰款項。

台化新港廠洪姓、江姓、劉姓等三名運轉操作課人員,自96年10月至100年3月止,先後替公司負責操作CEMS監測軟體、製作自動監測紀錄月報表及空汙費防制費之申請,3人為避免汙染物排放值,超出環境影響評估所承諾的空汙總量及數值,致公司遭處分,被開單受罰,不過公司則省掉大筆空汙費支出。

3人利用科技公司安裝設計之CEMS監測軟體內監測數據模擬功能,製作不實監測數據,向嘉義縣環保局申報,致環保署、縣環保局短收空汙費。縣環保局事後追繳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之2倍計算空汙費,共5億4971萬6745元。

檢察官偵結,將3人從重究責,依詐欺得利罪、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台化公司應補繳如上述金額的空汙費。

嘉義縣環保局空氣噪音防治科指出,前年就發現台化新港廠涉及短報空汙排放數據,經調出96到101年數據重新分析,認定台化新港廠以多報少情況明確,去年依法追繳開罰台化5年空汙費21億3千3百萬元。

台化不服環保局裁罰,以其鍋爐為汽電共生規格,與環保局採鍋爐發電規格,兩者換算汙染排放系數並不相同,向環保署提起訴願,去年11月環保署訴願會決定撤銷原處分,要求縣環保局重新查明事實。

經環保局重新計算,今年4月26日重新向台化開出5億4千多萬元追繳罰單,同時也向嘉義地檢署提起訴訟,但截至目前為止,環保局尚未收到台化方面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