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與其他團體共同聲明:「財團告百姓,訴訟壓言論。英華威應立即撤告,停止施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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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與其他團體共同聲明:「財團告百姓,訴訟壓言論。英華威應立即撤告,停止施工」

2013年06月01日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西海岸保育聯盟、北海岸環境自救會、新屋鄉反瘋車自救會、桃園在地聯盟、綠黨、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圖片來源:苑裡反瘋車自救會臉書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於5月30日收到英華威的民事起訴狀,向自救會其中七人請求損害賠償一千萬元。英華威假綠能產業,在面對健康權與適當生活水準受到威脅的抗爭群眾,從未善盡溝通責任。日前,不僅對受影響的居民出言恐嚇、以刑事訴訟對抗議鄉親、聲援者提告,現在,甚至對苑裡鄉親提出高額求償的民事訴訟。英華威的種種行徑,一再證明其財大氣粗、不尊重在地居民健康生活與意見表達的惡劣本質。

英華威在苑裡設置風機的過程,從頭到尾都刻意排除在地鄉親的參與。在環評階段,完全沒有對居民說明風機設置的計畫與風機所造成的影響,一直到環評通過、施工執照發下來以後,鄉親們才知道離住家非常近的地方將要興建大型風機。須知,風機運轉所產生的(可聞)噪音和低頻噪音,將對生活安寧與健康造成長遠的重大危害,風機毀壞四散掉落的風險,更對生命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苑裡鄉親對英華威漠視民眾參與的草率開發行為,向其提出異議,但至今卻從未得到善意的回覆。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苑裡鄉親只好用身體,以非暴力抗爭的方式,作為捍衛家園的武器,在英華威強行施工之時,以肉身阻擋工程的進行。然而,英華威仍不願與鄉親協商,反以強制罪對居民提告,甚至號令警方以手銬逮捕、拘留抗議的鄉親與聲援者。就在英華威因施工現場違法破壞海堤而被第二河川局勒令暫時停工之時,英華威竟以民事求償的手段,對捍衛家園的鄉親求償高達一千萬元的金額,意圖打壓苑裡鄉親的抗爭行動。

英華威面對公民社會抗議的聲音,屢屢使用策略性訴訟(SLAPP,Strategic Lawsuit Against Public Participation)的手段,惡意排除苑裡鄉親參與影響生活甚鉅的工程決策權利。SLAPP一詞,是指企業財團為壓制對其不利的公民行動或言論,以訴訟為恐嚇手段,實不在乎勝敗,主要目的在於使被告心生畏懼,或不堪訴訟程序高昂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從而噤聲,同時遏止其他類似行動,達到寒蟬效應。此舉完全違背民主精神、踐踏企業社會責任,不顧其開發行為所造成的環境問題,視民眾的權利與性命如草芥。今天造成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活安寧損害的是英華威公司,但其竟反過頭來向居民求償,可說是作賊喊抓賊,無恥至極。

英華威敢如此囂張,政府的放任與不作為也難辭其咎。已經具有國內法律效力的兩公約,是台灣政府自願批准和一再宣示必須遵守的國際規範,公約要求締約國政府必須履行尊重、保護、與充分實現各項人權的三大義務。其中保護的義務要求政府必須保護權利受侵害者,免於受到來自私人企業的侵害行為。而今年3月才公佈的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也指出企業責任的重要性,並明文指出:「政府應適當注意企業責任此一議題,包括需要透過有拘束力的法規來規定監督與管制。」

最後,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絕不會因英華威以如此卑劣的手段而放棄抗爭,相反的,此事表示英華威已黔驢技窮,在社會大眾紛紛對其惡行提出質疑之時,只好使用這樣的手段試圖壓制苑裡鄉親的抗爭。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西海岸保育聯盟、北海岸環境自救會、新屋鄉反瘋車自救會、桃園在地聯盟、綠黨、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在此嚴正譴責英華威採取策略性訴訟的不當手段,並呼籲英華威應立即撤回告訴,停止工程,尊重苑裡鄉親意見,而政府應基於人權考量重做環評,並在環評未果前,先勒令英華威停工,莫再繼續破壞環境,犧牲苑裡鄉親的生命安全,搞砸台灣綠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