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環保廳:企業排汙不達標不能從銀行貸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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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環保廳:企業排汙不達標不能從銀行貸款

2013年06月04日
摘錄自2013年6月4日沈陽晚報遼寧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3年6月3日,遼寧省環保廳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中國銀監會遼寧監管局,將長期不能摘牌、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污染物超標排放的26家企業列為第一批綠色信貸限制企業,嚴格限制這些企業的貸款,並且將這些企業的環境違法資訊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各銀行機構對其實施審核授信政策時,原則上不予新增貸款,並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被列入綠色信貸限制的企業,只有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並且經環保部門驗收認定後,方可解除信貸限制。

這26家企業包含造紙業、化工業、水泥業、鋼鐵業等行業。以沈陽的6家企業為例,違法問題主要為掛牌督辦超期一年不能摘牌,原因可分為兩點:第一、該企業至今未落實2010年8月底前停產並實施搬遷的督辦要求,氯離子長期超標排放,以及第二、該企業至今未落實斷電、斷水、拆除設備等措施。

一些上榜企業的負責人已主動向環保部門表達積極整改的決心,因此綠色信貸「黑名單」仍可能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