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重金屬汙水 電鍍廠勒令停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排重金屬汙水 電鍍廠勒令停工

2013年06月18日
摘錄自2013年6月18日聯合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執行河川汙染稽查行動,埋伏多周,昨天查獲位於仁德太乙工業區的電鍍工廠,使用塑膠軟管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工業汙水,濃度超過放流標準的86倍,開罰60萬元且勒令停工。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市府從今年2月開始,便與檢警單位合作,執行聯合稽動,6月初接獲檢舉,表示有電鍍工廠在台南市太乙工業區,以塑膠軟管及抽水泵浦,抽取原廢水槽內未經處理的工業廢水,將含有重金屬的汙水直接排入三爺溪,匯流入二仁溪,嚴重汙染河川。

水質及土壤管理科科長林文斌表示,採樣送驗發現,該電鍍廠所排放的工業汙水,含有危害人體,高濃度的鎳,且超過放流標準每公升1.0毫克的86倍,若拿來灌溉農田或沉澱附著在底泥上,後果不堪設想,依法裁處最重罰款60萬元,並勒令全廠停工。

張皇珍說,民眾若發現汙染環境的行為,請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