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文明施工規定天津出台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首個文明施工規定天津出台

2006年06月01日
摘錄自6月1日法制日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6月1日起實施的「天津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將對建築工地噪音刺耳、灰塵漫天,工程渣土在運輸過程中沿途撒漏等不文明施工行爲進行嚴厲制裁。據介紹,由地方政府頒佈文明施工管理法規性管理規定目前在國內尚屬首例。

根據此一規定,爲確保文明施工,該規定要求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一次性存入規定銀行專項賬戶,沒有專項賬戶存款憑證的,建設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不予備案。該規定對建設工程施工行爲的行政監管方式進行了創新,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把文明施工也納入監理範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的,將視情節受到直至停止參加監理投標活動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