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野火」燒出問題! | 環境資訊中心

一把「野火」燒出問題!

2002年02月22日
作者:王緒昂

隨著人口的持續成長、社會高度都市化的腳步,許多人的工作、生活幾乎都無法離開城市。都會區也許有著順暢的資訊傳播、完善的購物環境,能夠讓人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若干便捷;但是,眾多人口衍生出的各種問題,倒也同樣成為全球各大都市的困擾,就像我們這個太平洋畔的海島小國也面臨著相同的處境,垃圾處理問題便殘酷的考驗著人民與政府的智慧。日前赴花蓮縣環保局參與一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在會中與許多綠色團體共同表達對設置焚化爐的關切,同時也在過程中看到了許多有趣的現象。

焚化爐的設置勢必會招致來自各方的爭議,從廠址區域的地質考量與是否鄰近水源、建地附近的生物相與景觀,到鄰近區域的居民意見都是建廠單位面對的挑戰。在過去的歲月裡,像這樣的開發案若是由政府領導,大可用蠻幹(核四)、欺騙(蘭嶼廢料場)的方式達成。但是為了少數人的利益或錯誤決策,讓整個國家因而陷入爭執中,卻不是一個文明國家政府該有的作為。尤其當人民了解真相後對政府的不信任態度之生成,以及挺身捍衛土地者在此類議題耗費的精神,對國家來說都是相當沈重的損耗。

過去對於垃圾處理的方式,除了丟棄後任其自然分解外,大致經歷了掩埋與焚化等不同階段的處理方式。當無法分解的垃圾迅速填滿掩埋場後,如何迅速尋找並取得足夠面積的土地以設置垃圾場,便成了棘手的問題。因此,掩埋的方式在人工合成產品大量出現後,便遭遇到挫折。此後,人們開始藉由燃燒的方式,試圖從焚化廢棄物處著手,尋求根本解決垃圾問題之道。但是,科技終究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大多數的家庭廢棄物若無法在一定標準的高溫下焚化,均會產生有害物質,包括了會隨風飄散的有毒氣體。因而,垃圾處理的問題就像是鬼魅般的糾纏著每個文明人。

面臨這樣的現象,有太多的城市與國家以冷漠的態度應對,大量興建垃圾場與焚化爐、將未分類的垃圾拋棄其中,依舊是廢棄物處理的不二法門。在建廠的過程中當然不免面臨來自人民的挑戰,若是面對質疑就動輒以不明不白的數據應對,遇到抗爭就以回饋金買通居民,殊不知以這樣的鴕鳥心態面對問題,當可用的土地耗盡後,垃圾問題仍未獲得解決。

「垃圾問題似乎是無可避免的痛,而焚化爐是解決垃圾的最好方法,因而非建不可。同時,相信以現今的科技,一定能夠發展出乾淨、無臭味的焚化爐。……但是,我是希望不要蓋在花蓮市……。」在會場中,一位花蓮市民代表因為不願眼見故鄉像前些年的桃園般淪陷在垃圾堆中,站起來強烈表示出對焚化爐興建的期望。但是焚化爐既然是如此好的東西,她又為何不雙手擁抱焚化爐,反倒是希望蓋在遠離家園的地方?簡短的言談便赤裸裸的說明了島上居民自私卻又迷戀科技的本質。

這使我想起台電的核能四廠,民調中贊成興建核四的人大多陷入同樣的矛盾──贊成危險的東西建在別地方。而高科技的產物如核電廠,倒也在漫不經心的台電工作人員手中發生過許多疏失,險些釀成重大事故。正在談到這裡時,電視上又傳出核二廠因工作人員疏忽而導致硼液外洩,幸好在停機檢修期間,否則又是難以彌補的重大災禍。只是,現今所有的問題都源於昨日的高科技,卻依然有人如此迷戀高科技,實在讓我感到不可置信。現在,許多先進國家都已注意到焚化、掩埋並無法消弭垃圾問題,科技無法排除困難,他們還是把焦點放回到根本,從減少垃圾量與增加回收利用著手。但是看看我們花蓮縣政府的做法呢?堅持要依既定政策以BOO(廠商先投資建廠、納稅人分期償還建廠經費後,讓投資廠商繼續經營管理)的方式建焚化爐。

花蓮的焚化爐預計日燒垃圾400噸,且和廠商簽訂20年的每日400噸垃圾保證量,即花蓮縣若無法提供此量的垃圾便要因違約而付出違約金。在環保局大張旗幟宣導「垃圾不落地」與「垃圾分類」政策,並且表示明年資源回收可達20%,2005年可達60%,若再加上目前較難回收、佔回收量1/3的廚餘,垃圾回收率應可達到90%。也就是說,垃圾分類、回收執行成功的話,往後將可能僅剩「40噸」的不可回收垃圾,要想辦法餵飽「400噸」的焚化爐,幾乎是天方夜譚。如此,花蓮卻堅持要蓋焚化廠,並將簽下如此「穩賠不賺」的契約。

目前,臺北與高雄的垃圾量都已逐年減少,顯見垃圾分類與回收的成效。高雄甚至出現預定焚燒量為2700噸的爐具,卻只有1200噸垃圾可燒的「窘境」。花蓮又何苦重蹈其他縣市的覆轍,走上這條道路?花蓮自許「觀光立縣」,在國家公園門口矗立著工廠(亞泥)、海邊聳立著煙囪(和平電廠)後,無論是七星潭邊或是花東縱谷再建焚化爐的煙囪,相信都會是「世界級」的諷刺奇景!

可怕的是,燃燒後並非所有垃圾都將灰飛煙滅。剩下的大量有毒灰渣的處理仍是問題,若埋入地下依舊會毒害土地、戕害人民。如果不能健康的活著,乾脆讓人民快快的死,聰明的縣老爺、無私的官員與商賈,給我們一條路吧!(本文原刊載於新觀念雜誌No.164,頁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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