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患 新北公共工程須採透水工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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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患 新北公共工程須採透水工法

2013年09月24日
摘錄自2013年9月23日自由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北市多次瞬間大雨造成低窪地區積水,市長朱立倫要求打造「透水城市」,規定各公共工程或民間建案採取「透水」工法,公共空地的八成以上面積必須施作透水鋪面;水利局22日說明,具有「水撲滿」、「海綿」概念的透水工法,包括綠屋頂、雨水滯蓄設施、雨水貯集利用、雨花園、草溝等。

水利局長古沼格表示,目前的雨水下水道都是多年前設計,現在的氣候異常,當每小時的瞬間「時雨量」超過六十毫米(六公分),低窪地區因排水宣洩不及就會積水。由於改善雨水下水道需龐大經費且曠日廢時,所以要加強建築基地的保水、透水,讓建築物類似「水撲滿」、「海綿」,調節、延緩排水的速度,降低下水道負荷。他指出,「透水城市」的目標是讓地表開發前所能吸附的水量,在開發後還能維持、甚至增加,包括設雨水滯蓄設施、地面貯水設施、地下貯水設施、綠屋頂、草溝、透水鋪面、滲透排水管等。

古沼格說,已發布實施「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先規範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的公共建設,與市地重劃地區、區段徵收開發區域、經市府核定的開發案等,一律先做好透水、保水的工程規劃。

至於民間建案,未來將透過都市設計審議、建照執照審查等方式,逐步要求比照辦理,市府正研擬自治條例,民間建案如果未採取「透水」工法,不但拿不到證照,還可能被罰款到改善為止,自治條例預計在今年底送到市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