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料事件之驅逐官僚惡靈 | 環境資訊中心

蘭嶼核廢料事件之驅逐官僚惡靈

2002年05月03日
台灣立報社論

蘭嶼於勞動節全島動員舉行反核大遊行,同一天,立法院也邀請外交部、經濟部和台電公司就「我國對外交涉處理核廢料之檢討」報告並備詢。蘭嶼人的怒吼與政府官員囁嚅、推諉的醜態形成強烈的對比。

陳水扁總統在競選時,曾開出蘭嶼核廢料掩埋場於今年年底遷離的支票,這一承諾如今已證明完全是謊言,因為,民進黨執政兩年,對於核廢料的處理根本毫無進展。國內找不到任何替代的場所,境外合作處置核廢料的辦法,不管是與中國大陸、俄羅斯或是北韓的合作,到目前為止,根本沒有一個定案,全部都充滿了未知數和變數。

根據官方的書面報告,中國大陸方面是「仍將視兩岸情勢發展,研商實際推動之作業方式」;俄羅斯方面是:「俄羅斯剛完成環保法修訂,是否適用於低放射性廢料的處理與貯存,還要追蹤後續發展」;至於北韓方面,也要「衡酌國際反應後才能繼續推動」。這些含糊籠統、不著邊際的官樣文章,樸拙的蘭嶼人看了恐怕要昏倒在地!

尤其,蘭嶼核廢料儲存場的儲存桶估計至少已有3千桶銹蝕,有輻射外洩之虞,繼以時日,銹蝕的問題勢將更加嚴重。而官方對於核廢料的最終處理,至今卻是束手無策!令人憾訝的是:前不久,陳總統在接見「國際兒童人權高峰會」與會代表時,一位蘭嶼兒童突然遞上陳情書,阿扁總統拋下一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接受民視採訪時,說:「過去舊政府欺騙蘭嶼人,睜眼說瞎話,現在應該誠實面對問題,告訴蘭嶼人尋找核廢料儲存替代地點的困難。」總統和他的秘書長似乎都忘了他們已執政兩年,迄今核廢料處理未見任何進展,不檢討當前政府行政懈怠的責任,卻只會找舊政府當墊背,將責任一推了之,或是說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風涼話。

何況,台電自核能發電所產生的每度電價中提列0.18元,作為核能設施除役及核廢料處置等相關後端營運費用,亦即,國民每用一度電,就同時繳了一筆費用作為核電後端處理基金。但是,民進黨政府一方面在處理核能廢料上毫無進展,另一方面,又公然將基金挪作他用。這不僅是行政懈怠,且是外神通內鬼。蘭嶼人民要驅逐核廢料惡靈,是不是也應該把官僚體系推諉卸責的鬼靈精怪一併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