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行政院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編列1160億進行「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轉眼八年將屆,在未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下,11月14日再通過以特別預算編列6年600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也在當天熱烈回應,行政院、立法院聯手當治水凱子,可憐人民背債還搞不清狀況。
這個預算編得可說毫無正當性。一個長達8年、高達1160億的計畫,在結束時理當給人民一個交代,提出完整報告,舉辦公聽會、研討會、甚至聽證會,向人民說明這筆錢花到哪裏、有什麼成效、未來的治理目標是什麼。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再舉債編6年600億不是把人民當傻瓜嗎?
排擠其他重要需求
其二,醫療、長照、教育等等一大堆事急著排隊等錢,為什麼治水的優先性高於其他,而且一編就是6年600億,排擠其他重要需求。再則特別預算是向子孫借貸的錢,依法必須戰爭、重大經濟變故或重大災害時才能編列,現在又沒有迫切的水患災害,在國家已債台高築的情況下,有什麼理由再舉債編列?
其三,正常預算編列是先有完整規畫、明確目標後,再來談需要多少錢。但上次編8年1160億預算時就違反這個原則,先把八年的錢編足,經濟部水利署突然接到這筆天上掉下來的錢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事後整整花了兩年才把計畫追上。
其四,最近行政院一再強調,過去8年治水已有成效,體質也已改善,還提出許多未來的治水口號:「治水在國土規畫」、「洪水要做出流管制」、「非工程防災」等等,如果這些都是真的,為什麼還得比照過去一年編100億不可?
而當初編列八年1160億說要做「綜合治水」,最終還是落入地方提案、中央審核的模式,於是整治水系從原先148個爆增到295個,雨露均霑 ,這樣要如何綜合治水?而預算分配有一大部份是「應急工程」、「疏濬」,行政院應公佈這些錢哪些真的拿去治水,多少拿去綁樁、或是被挪用去做跟治水無關的活動。
更錯亂的是,行政院一手灑錢治水,一手卻做破壞水土的事,六月通過農委會《水土保持法》修正案、九月通過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大幅放寬水庫集水區開發。而多少索討治水預算的縣市首長,暗地裏卻解編水源區開發,都市計畫過於浮濫、或根本把設施就蓋在易淹水地區,這就像一邊吸毒、一邊吃藥一樣可笑。
撤回草案 公開成效 全民檢視
再談立法院是怎麼幫人民看荷包的?早在十月三日,在沒有看到行政院隻字片語的檢討報告下,朝野立委就提了六個版本追加800到840億預算。這六個版本其中四個是民進黨立委所提、還包括一個民進黨團提案,得知行政院「只」編600億時,還有委員叫囂:「太少了不接受」,有這款在野黨真是人民的悲哀。
綜上,呼籲行政院撤回條例、立法院暫緩審查,先公開過去八年每一件工程、成效讓人民檢視,再來討論是否有必要續編預算,否則人民應追討失職的官僚跟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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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原刊於2013.11.18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