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3日中央社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營印染整業的東隆興業公司排放酸性藍黑色廢水,13日被桃園縣環境局查出1年內兩次排放廢水遭罰。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稽查人員11日在茄苳溪沿岸巡查時,發現桃園市茄苳橋溪水顏色異常,徒步追查後發現東隆興業公司旁放流口,正排放藍黑色廢水。
環保局表示,經採樣檢測後,pH值為5.6,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
環保局表示,東隆興業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今年5月間才被查獲排放酸性紫色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但公司缺乏檢討改善,再度排放不合格的廢水。
環保局指出,東隆興業公司排放不合格事業廢水,1年內已被環保局開罰2次,除依法追究外,也將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從重處分或廢止專業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