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3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許多市售的農產品標榜「有機」,實際卻未通過認證。北市府組聯合稽查小組,檢驗有機產品,發現13件標示不合格,其中3業者位於北市,共開罰12萬元,另外10件移請外縣市政府裁處。
市府產業發展局科長劉永修說,台灣麒麟啤酒公司進口的果汁「小岩井純水果汁葡萄」、長賀興業的「鑑賞家有機夏多內白葡萄酒」,及海倫咖啡的「古姬夏基索農場西達摩日曬咖啡」,因自稱「有機」卻沒有認證,或包裝標示與農委會核發的名稱不一致,均已開罰。因3產品都改善完畢,目前恢復販售。
市府法務局、產發局今年共抽查市售的704件有機產品,13件不合格的包含進口7件、國產6件。
根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中文「有機」字樣、英文的「Organic」或任何一國代表「有機」的文字,皆不能亂用。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使用這些字樣的農產品,一定要經驗證。
若明顯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可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