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9日出租地遭棄置汙染源 地主恐遭連帶判刑日前嘉義縣有地主出租土地,卻被承租業者做為堆棄有害物質廢棄物,業者因違反環境汙染而遭地檢署移送;環保署表示,雖主要責任歸屬於業者,但地主和承租人也恐因而連帶面臨遭處5年徒刑和300萬元罰金。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地主出租土地後,仍不可完全撇除職責;環保署呼籲,三方應明訂租約權利義務,所有者及租方也要定期巡查土地,發現業者堆放廢棄物而不清除情況時,則通報環保單位追查,以免遭連帶而得受連累。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日前嘉義縣有地主出租土地,卻被承租業者做為堆棄有害物質廢棄物,業者因違反環境汙染而遭地檢署移送;環保署表示,雖主要責任歸屬於業者,但地主和承租人也恐因而連帶面臨遭處5年徒刑和300萬元罰金。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地主出租土地後,仍不可完全撇除職責;環保署呼籲,三方應明訂租約權利義務,所有者及租方也要定期巡查土地,發現業者堆放廢棄物而不清除情況時,則通報環保單位追查,以免遭連帶而得受連累。
日前嘉義縣有地主出租土地,卻被承租業者做為堆棄有害物質廢棄物,業者因違反環境汙染而遭地檢署移送;環保署表示,雖主要責任歸屬於業者,但地主和承租人也恐因而連帶面臨遭處5年徒刑和300萬元罰金。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地主出租土地後,仍不可完全撇除職責;環保署呼籲,三方應明訂租約權利義務,所有者及租方也要定期巡查土地,發現業者堆放廢棄物而不清除情況時,則通報環保單位追查,以免遭連帶而得受連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