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2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未能釐清淨水法案的權限美國最高法院19日裁定,在淨水法案的規定下,聯邦政府對溼地的管理權是受到限制的,但裁決結果中並沒有對權力範圍做出進一步的界定。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稍稍消除了外界對淨水法案涵蓋範圍的爭議,卻也增加聯邦政府在保護溼地方面職責上的不確定性,而針對法院沒有對淨水法案的權限做出定義,首席法官羅伯特對此表示相當失望。 參考資料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wire.com/ens/jun2006/2006-06-19-10.asp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美國最高法院19日裁定,在淨水法案的規定下,聯邦政府對溼地的管理權是受到限制的,但裁決結果中並沒有對權力範圍做出進一步的界定。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稍稍消除了外界對淨水法案涵蓋範圍的爭議,卻也增加聯邦政府在保護溼地方面職責上的不確定性,而針對法院沒有對淨水法案的權限做出定義,首席法官羅伯特對此表示相當失望。 參考資料全文及圖片詳見 http://ens-newswire.com/ens/jun2006/2006-06-19-10.asp
美國最高法院19日裁定,在淨水法案的規定下,聯邦政府對溼地的管理權是受到限制的,但裁決結果中並沒有對權力範圍做出進一步的界定。這樣的判決結果雖然稍稍消除了外界對淨水法案涵蓋範圍的爭議,卻也增加聯邦政府在保護溼地方面職責上的不確定性,而針對法院沒有對淨水法案的權限做出定義,首席法官羅伯特對此表示相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