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長春4.6擴廠案 汙染還是算不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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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長春4.6擴廠案 汙染還是算不清

2014年01月24日
「環境報導」2014年1月24日台北訊,朱淑娟報導

去年9月9日環評大會決議,「長春企業麥寮廠第六次擴廠案」環差,因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踢爆長春企業短報空汙費、偽造文書之嫌,環保署長沈世宏認為有些數據未釐清退回專案小組重審。今天重審還是沒算清楚,補件再審。

圖片提供:彰化環保盟聯理事長蔡嘉陽

去年9月9日陳椒華提出,大連公司2012年裝載場L001的空汙費申報量每年排放0噸VOCs,但為何在長春4.6環差報告中,寫每年可減VOCs量13.046噸?另外燃燒塔申報總量每年只0.035噸,為何環差報告寫每年可減VOCs量14噸?

長春石化部分,醋酸/醋酸酐廠擴廠後每年增加VOCs排放約20.5噸,但依上月六輕提出的報告,長春石化的醋酸/醋酸酐廠多座儲槽VOCs排放每年都報0噸,長春石化公司是否短報空汙費及排放總量?

今天長春企業提出12項空氣汙染減量方式、15項節水製程,並表示既有廠減量比擴廠多。但會中雲林縣環保局提出,長春企業的減量措施時間點並不合宜,有些是早在環評提出前就減的,現在擴廠案環評又納進來是否合理。

陳椒華要求雲林縣環保局再確認,雲林縣環保局再說明只有2項空汙減量無法確定,但陳椒華追問雲林縣環保局拿出計算公式跟書面資料,雲林縣環保局當場無法提出。

陳椒華表示,去年發現六輕有3000多個儲槽,沒有許可證者約1000多個,而至今雲林縣政府仍未查清楚。24日長春資料又涉不實,包括控制係數高估、高估VOC減量。大連公司也涉及未將儲槽、冷卻水塔及廢水處理槽的VOC列入計算,要求環評會應退件並調查是否涉偽造文書。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吳麗慧表示,長春企業及六輕的VOC排放極可能已超過每年4302噸核定量,故可能涉隱瞞或短報儲槽VOC排放量,請環評委員據實審查操作許可證的VOC排放,不能讓汙染擴張。

最後主席決議,請長春企業補充空汙削減量的來源跟計算方式、以及可供查核的具體節水做法,補件再審。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