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業及民間團體合作反美妝動物實驗,選在歐盟「化妝品零動物實驗」禁令周年,昨(11日)立法院前遞交陳情書,以及全球100萬人聯署書,呼籲民眾與主管機關,拒絕消費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並擬定禁令時程完成立法。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連續3年發起反對動物實驗聯署活動,獲得全球100萬人支持,其中台灣更有14,427人加入聯署,期能催生禁止化妝品動物實驗法條,終結美麗背後的血腥殘酷。
包括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大學動物權利發展社的民間團體,一起加入此項陳情。陳情行列中,特別以兔子人偶凸顯美妝實驗動物的處境,台大動權社也以行動劇,形容業者以犧牲動物生命,研發產品獲利的行為為「ㄐㄧㄢ商」,實驗過程中也造成動物痛苦,至死方休,呼籲社會大眾,不要購買經過動物實驗的美妝產品。
The Body Shop總經理張祖蕙代表遞交陳情書,由田秋堇、蕭美琴、丁守中立委代表接受。丁守中表示,台灣要跟國際交軌,產品規範也必須接軌,台灣雖有相關法令,但在實驗動物的規範仍不明確。他承諾今年會提案,他舉捕獸鋏禁令,也在朝野共識下快速通過,希望本案也能不分黨派盡速通過。
田秋堇表示,美妝產品都已發展相關替代方案,不需要動物實驗;現在化妝品如果還使用動物實驗,只代表殘忍血腥。「動物是不會說話的生命,牠們忍受肌膚腐爛或眼睛紅腫,我們要美麗,但不要動物實驗。」他說,歐盟、印度、以色列都已經立法禁止,台灣也要加快腳步。
蕭美琴則表示,台灣對於動保的要求應以世界最高標準為目標。
關懷生命協會理事湯宜之宣讀了3項訴求:
- 呼籲民眾與世界潮流看齊,以歐盟價值做為消費方針,拒絕消費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
- 行政主管機關應高瞻遠矚,主動參照歐盟經驗,擬訂禁令時程,減少台灣化妝品貿易衝擊、創造台灣品牌優勢、引領化妝品產業發展潮流。
- 立法機關應順應民意,基於道德及經濟考量,全力支持台灣禁用化妝品動物實驗的立法。
動物實驗除了便宜恐無用 應標示讓民眾獲知
湯宜之指出,動物實驗並非沒有替代方案,2007~2011年間,歐盟開發替代動物實驗方案投入的金額:兩億3千8百萬歐元,約合新台幣95億2千萬元。「動物實驗從來不是安全考量,只代表便宜!」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理事萬宸禎指出,2013年一些科學家在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會議上發表的研究結果中指出,因為動物的內臟結構、生理組織、免疫系統、基因,以及對疾病與藥物的反應,與人類有相當大的差距,因此產品中動物實驗的保證,可能無用。
「關心人類福利,並不表示可以犧牲其他動物的權益」萬宸禎舉醫生聯盟特別反對的幾項實驗,包括毒性與激眼測試法;目前國內產品並沒有針對動物實驗標示的規範,他認為使用實驗動物的產品必須標示,讓消費者得以辨識,並支持無動物實驗的產品和企業。
人體細胞、志願實驗導回正軌
做為全球第一個反對動物實驗之美妝品牌,THE BODY SHOP標榜所有產品均不經過動物實驗,張祖蕙接受採訪時表示,The Body Shop品牌就是建立在不做動物實驗,也不斷為此信念發聲,在英國也獲得400萬人支持連署,並得以提案到歐盟,歷經多年終於在去(2013)年3月11日發布禁令。在此1周年之際,期待台灣也能參與國際社會,儘速立法終結化妝品及其原物料的動物實驗。
張祖蕙表示,在世界各國都逐步向歐盟化妝品零動物實驗禁令學習之際,台灣若能跟進立法,全面禁止化妝品之動物實驗不但可提升台灣國際聲望,同時並增加出口貿易機會,促進經濟發展。The Body Shop不做動物實驗的關鍵,除了萃取至天然原料,也借助高科技,例如以人體細胞替代取代動物測試。另外,環團也以來自法國的歐舒丹為例,以志願性人體實驗替代產品測試,在包裝上明白標示,此項產品經過多少人多少時間的實驗。
歐盟早於1993年便提出禁售「經動物實驗化妝品」的法規,2007年,歐盟在取代歐盟憲法的里斯本條約中,正式納入動物福利的理念,並投入資金積極開發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2013年3月11日,歐盟開始全面禁止進口及販售進行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及原料。在歐盟全面禁止動物實驗的影響下,以色列和印度也作出了同樣的決定。
歐盟「化妝品零動物實驗」禁令簡史(資料來源:關懷生命協會整理)
歐盟早於1993年便首度提出禁售「經動物實驗化妝品」的法規,開始時因缺乏取代動物實驗的檢驗化妝品方式,因此延至2003才真正制訂出具體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內容,經歷多年極力爭取,終於2013年全面實行生效。本項創舉歷經幾個重要里程:
1993 第一次提出禁售經動物實驗化妝品的法規,預定於1998年實行。
1997 歐盟以「缺乏取代動物實驗的檢驗化妝品方式」為理由,將法規延後至2000年實行。
2003 擬訂新法規,具體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內容包含四個階段:
第一、化妝品禁止於歐盟境內實施動物實驗。
第二、化妝品所有的原料都禁止於歐盟境內實施動物實驗。
第三、禁止販賣(及進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
第四、禁止販賣(及進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原料。
2004 第一階段「化妝品禁用動物實驗」禁令在歐盟正式生效。
2007 歐盟在取代歐盟憲法的里斯本條約中,正式納入動物福利的理念,並投入資金積極開發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至2011年止,總計2億3千8百萬歐元)。2009年,禁令生效,
2009 第二、三階段「化妝品原料禁用動物實驗」、「禁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兩項禁令在歐盟正式生效;在歐盟境內禁止實施化妝品原料的動物測試,同時禁止所有實施過動物測試的化妝品進口於歐盟販售。但仍允許測試最為複雜的人體健康反應,如,癌症及過敏。
2013 3月11日,所有法規正式生效,終結歐盟動物因化妝品所帶來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