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數量不到100隻,極度瀕危的白海豚,在地球日前夕,終於確定以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保護。林務局完成的規劃案,已通過農委會核定,進入預告、公告程序,一旦完成公告,台灣將擁有第一座海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預告30天後 公告為重要棲息環境
繼桃園觀音、新屋外海藻礁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後,林務局緊接著預告「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從2008年公告中華白海豚為保育類物種之後,歷經6年完成重要棲地劃設。因本案影響層面廣大,預告程序需30天,而觀新藻礁只需7天,隨後由桃園縣政府劃設為野生動物保護區。
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屬於複合型生態系,包含了海洋與河口生態系;範圍北起苗栗縣龍鳳港,南至嘉義縣外傘頂洲燈塔,西邊界線依中華白海豚之活動範圍分4區,分別訂為距海岸線1至3浬線;東邊界線為依海岸線外推50公尺、並包括主要河口,範圍涵括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總面積76,300公頃。
保護白海豚 須面對5大威脅
4月22日也是民間信仰媽祖誕辰,為了紀念這個重要的日子,昨(21)日環團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光石化曾引發全國人民關注白海豚近況,隨著此案沉寂,白海豚也逐漸淡出民眾生活中。但是白海豚的威脅並沒有因為國光石化停建而消失,牠們面臨的5大威脅一項也沒減少過;包括淡水減少輸入,影響食物來源、棲地消失、生活廢水以及農業與工業化學汙染、水下噪音、流刺網誤捕。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說,雖然劃設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漁民若不改善漁法、淡水補注不及,仍無助於白海豚取得食物來源。
他認為應輔導鼓勵當地漁民使用友善環境的漁法,例如一支釣法等。另外,河口淡水補注,才能提供白海豚健康的水源,河海相連的事實不容忽視,因此任何河岸工程都應考慮對淡水補注的影響。
陳昭倫也指出,白海豚是哺乳類動物,和人一樣需要呼吸,可是卻呼吸到最髒的空氣。「這些因素若未處理,劃設重要棲息環境仍使得白海豚消失,誰又該負責?」
每公里32艘漁船作業 30%白海豚傷痕累累
陳昭倫也是東台灣海峽白海豚技術工作小組台灣成員,去年底到今年初,該研究團隊在《瀕危物種研究》國際期刊發表文章,回顧過去十年台灣漁業資料以及白海豚研究,試著找出白海豚的最大威脅。
他們分析了2009年漁業統計年報的資料,從苗栗龍鳳港到台南將軍溪,大約200公里長範圍內,約有6310艘漁船,平均每公里就有32艘漁船作業。
底拖、流刺網傷害大 白海豚族群滅絕機率93%
這些漁船作業方式,對白海豚影響最大的是流刺網和底拖網,有30%白海豚受到嚴重的影響。陳昭倫拿出研究人員拍到的照片,清楚可見有3隻白海豚纏繞著魚網,也有1隻受到漁船機具的傷害,尾鰭被切了一塊,很可能是受到魚網纏繞或者機具螺旋漿的打擊。
照片中,漁船作業的旁邊就有白海豚,「白海豚活動離人類非常近」陳昭倫說,白海豚所受的威脅相當嚴重,明顯受到人與漁業行為的影響。
根據今年這篇文獻回顧,若於7年之內少掉一隻白海豚,這個族群注定走向滅絕;研究人員也以「族群變動分析」推估,這個族群高達93%會消失。「在我們看不見的海洋,發生了很多事情」陳昭倫說,希望透過這份報告,喚醒我們跟白海豚的關聯。
「中華白海豚」應正名為台灣西岸白海豚
對於白海豚保種,無論是圈養或易地保育都不可行。陳昭倫說,除非找到相同棲地才能易地保育,但是台灣東部水太深了,白海豚會得憂鬱症。
對於林務局使用「中華白海豚」,蠻野心足理事長文魯彬認為不洽當,應改稱台灣西岸白海豚。
陳昭倫解釋,台灣西岸這的白海豚,已經證明和香港、中國沿岸的白海豚不同種群,目前也沒有科學證據認為會是特有亞種。過去的假說認為,上一次冰河時期約8000年~1萬年前,在台灣西南仍屬淺海,和中國、香港的族群相通,後來冰河融化、海水漲起來,於是分隔兩地。IUCN認定為獨立種群,並接受其獨特性,列入極度瀕危(CR)等級。
劃設重要棲息環境 傳統利用仍可進行
「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範圍甚廣,與既定土地利用型態及漁民生計有關,尤其涉及漁業利用行為。立委田秋堇表示,這已經是一大步,一般保育團體也認為,重要棲息環境就已足夠。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表示,重要棲息環境劃設,目的在不要讓棲地繼續惡化。劃設後,可以繼續之前的傳統利用,但若有過多破壞,則可請對方停工進行環評,環評過了才能持續;新的開發一定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才能開發。
劃設之後,是否進一步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0條,重要棲息環境公告之後,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執行,並可針對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一般類野生動物、採集及砍伐植物、汙染及破壞環境,以及其他禁止或許可等行為,進行公告管制。
保護區的管制更加嚴格,更能達到預防目的。管立豪指出,如果保護區所在位置較明確,可由地方政府劃設保護區,若因跨縣市無法協調,可由中央主管機關劃設;「白海豚目前大家都認為只要劃設重要棲息環境就可以了,但如果要劃設保護區,因為它跨越的縣市非常多,就必須由中央來劃設」。
管立豪即指出,無論是否劃設保護區,民眾願意保育才是關鍵,否則白海豚仍可能走向滅絕。
政府執法不力 恐影響保育成效
只是命懸一線的白海豚,還能容受多少環境壓力及生存威脅?是否能有更積極的保護?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當地漁民大多對於政府執法不力頗有微詞,例如禁止網漁船距岸3浬內作業、禁止50噸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12浬內作業,這些同時也威脅白海豚,不須保護區就該做到。
施月英說,居民較擔心劃設保護區影響既有合法之使用,並不反對保育白海豚。擋掉開發案以及海岸汙染、破壞,能保護海洋環境、增加魚源,這和漁民的目標是一致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08年將中華白海豚公告為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2009年6月成立中華白海豚專案小組,於2010年9月訂定「行政院農委會中華白海豚保育計畫」,包括保護中華白海豚現存棲息環境、長期監測中華白海豚之族群變動、減緩人為干擾因素、加強環境教育與推廣等4項策略,供相關政府部門依循。
自2009年起至2014年間,委託學者進行白海豚長期生態監測及族群研究、白海豚熱點評估以及族群結構等長期生態監測研究,依監測資料進行「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規劃。
過去一年多來,林務局已多次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國防部、漁業署、台灣電力公司、工研院等討論說明並廣納意見。
再者,林務局與漁業署多次至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漁會與當地漁民溝通,並辦理10場座談說明會,更於2013年10月11日至彰化區漁會討論共同保育中華白海豚方案,獲得當地漁民支持,願協助海上監測或巡守工作,共同保育中華白海豚和其他海洋生物。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8條規定,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如對野生動物構成重大影響,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提出改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