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2日
本報2014年5月2日綜合外電報導,姜唯編譯;蔡麗伶審校
29日美國最高法院肯定美國環保署(EPA)為解決燃煤電廠排放空氣汙染物,影響下風處各州空氣品質的努力,宣布歐巴馬政府勝訴,約1000座電廠必須依照EPA規則採取新的汙染控制措施,限制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
最高法院以6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歐巴馬政府的2011年空汙管制規則。該規則要求東部28州減少電廠排放的煙霧和煙灰,因為這些煙霧和煙灰會隨風飄,影響下風處各州空氣品質。
美國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和各方角力多年,總算獲得重大勝利,這也是康乃迪克州等下風處各州的勝利。在康乃迪克州,93%的空氣汙染來自州外。
此規則於2011年首次實施時,環保署曾說明電廠排放的煙霧和煙灰每年造成34,000件早夭,引發400,000次氣喘發作。
儘管環境保護發展多年,美國空氣汙染問題仍然日益嚴重。環保署過去20年3度嘗試解決跨州空氣汙染問題,國會也研商此議題不下數十次。大法官Ginsburg也認同建立空汙監管制度的複雜與困難。
主要電廠提起訴訟反對環保署的管制規則。環保署的規則為每個位於上風處的州訂定每年汙染排放上限。反對州則希望自行規劃自己的汙染排放上限。不過最高法院反對,認為這麼做會造成「過度監管的高昂花費」。
但反對的大法官Scalia表示,環保署的規則是對潔淨空氣法「不民主」的詮釋,「此舉讓行政權力成長難以控制,不符合民治的精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