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衛福部公告,將自5月底起展開「
早自2012年起,本會便提出「
一、台灣為進口日本食品量前三大國家,應比照他國法規從嚴規範。
許多國家早在三年前核災發生後便要求檢附產品的輻射檢測合格證明
二、 提高抽驗率與公開資訊,降低國人食入輻射污染食品的風險。
與台灣一樣僅限制日本五縣市食品進口的鄰國香港,
三、針對國內已檢出與他國新增規範項目,制訂特殊進口協定。
2013年起,已有多國針對進口日本茶與水產另訂規範,且據日本
四、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訂定符合國人食物中輻射安全容許標準。
台灣現行標準乃於1986年制訂,
為優先考量國人飲食安全,針對日本輸臺食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自100年3月14日起,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第一時間共同合作,加強自日本輸入食品查驗措施,且於102年11月8日起,每日公布輻射檢測結果,至103年4月9日共計檢測5萬餘件日本輸臺產品,其輻射值檢測結果皆符合日本及我國標準,已確實為民眾飲食安全把關。
目前我國嚴格禁止福島等5縣生產製造之所有食品輸臺,對於福島縣外其他地區生產之8大類食品及茶類,持續於我國邊境採取逐批取樣進行輻射檢測,檢測合格始得進口。我國「食品中原子塵或放線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中,碘131輻射標準為300貝克/公斤,銫134與銫137總和標準為370貝克/公斤,與美、歐盟及CODEX標準相當或甚至更嚴格(詳如附表)。此外,自101年4月1日起,日本調整銫之限量,一般食品為10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0貝克/公斤、飲料及水為10貝克/公斤。我國因應日本新修訂之限量規範,於邊境查驗時採取從嚴認定,必須同時符合雙方標準始得輸入。
為落實源頭管理,食藥署基於科學實證精神,針對有微量輻射檢出之茶葉品項,特於100年12月增列為逐批查驗品項,並積極與日本進行諮商溝通,強烈要求日本應注意其輸臺茶葉檢出輻射殘留之問題。其後,日本輸臺茶葉輻射檢驗全數合格,檢出件數從102年1月共4件至103年3月有下降情況,同時日本輸臺茶葉輻射檢出值亦有降低趨勢 (44.1Bq/Kg→0 Bq/Kg) ,顯示日方有監控其輸出產品之安全性。我方邊境亦將維持逐批查驗措施,並持續與日方協商請其加強監測輸臺茶葉輻射量。又針對源頭管理之強化,與日本多次諮商後,雙方達成共識,預計於103年5月底起展開「台日交流合作計畫」,將針對日本輸臺食品,風險性較高之產品,如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茶類、肉品及加工食品等,須檢附日本官方輻射檢測報告,供我國邊境進行檢查及比對,作為後續邊境查驗機率調整之參考,以有效加強源頭管理。
食藥署持續與駐各國代表處保持聯繫,即時掌控各國食品輻射安全情形、輻射管控標準訂定以及各國對日本輸入食品之管控措施等資訊,並進一步評估國內邊境管控措施之合理性及有效性,以確保輸入食品安全與民眾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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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核種 (單位:貝克/公斤) |
食品種類 |
我國 |
CODEX |
歐盟 |
美國 |
日本 |
131I |
乳品 |
55 |
50 |
|||
嬰兒食品 |
100 |
|||||
其他食品 |
300 |
100 |
2000 |
170 |
||
134+137Cs |
乳品 |
370 |
370 |
50 |
||
嬰兒食品 |
1000 |
50 |
||||
其他食品 |
370 |
1000 |
600 |
12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