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政壇引發軒然大波的林益世-地勇案,2年過去了,地勇公司堆在高雄大寮農地上的6處爐碴山,還有3座屹立不搖。地勇案未了,又有新的受害者,旗山圓潭的居民,面臨爐碴回填農地,污染地下水源的隱憂。高雄市環保局認定,這些來自中鋼的轉爐石與脫硫碴,是產品,不是廢棄物,因此不適用廢棄物清理法,但民間團體卻持相反看法。
農地間拔地而起的小山,還用防塵網覆蓋著,這些來自中鋼的脫流碴,因為林益世地勇案而聞名,從民國91年開始,地勇公司就在大寮農地堆置爐碴,造成環境污染。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表示,防塵網有些部分已經破碎,造成爐碴裸露,衍生揚塵問題。另外脫硫渣長久堆置,裡頭的主要成分-鐵,會慢慢溶解釋出,時間久了,地下水就會有鐵銹味。
預言成真,附近一戶住家,打開水龍頭,流出來的地下水已經走味。居民蔡先生表示,地下水有臭味,擔心對身體有影響,因此不敢喝。
這還涉及了公共安全議題,爐碴堆置區的圍牆,因為承受不了強大的重力擠壓,已經開始傾斜,甚至產生裂縫,萬一哪天垮下來,可能危及用路人安全。
地勇選礦公司位在大發工業區,高聳的爐碴山,讓一旁的建築顯得渺小,來自中鋼等鋼鐵廠的爐石,經過磁選、破碎、篩分,取走含鐵的金屬後,剩餘的爐石成為細小的顆粒,即使在圍牆上加裝防塵網,粉塵還是會隨著風,四處飄散,周圍鄰居怨聲載道。
這樣的小山,工業區內堆了4場,農業區則有6場。民國100年,工業區廠商向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從民國97年至101年,高雄市政府對地勇公司,總共開罰了51次,罰款金額517萬元,但爐碴山不只屹立不搖,還持續擴張版圖。環保局於是祭出鐵腕,在民國101年3月,要求中鋼在內的8家鋼鐵公司,在地勇公司去化爐碴之前,停止供料給地勇,然後卻不是引用廢棄物清理法,而是行政程序法,對企業作行政指導。
後來,高雄市政府還辦理了跨局處的聯合會勘,要求地勇公司提出清運計畫,必須在半年內清除農業區內6處爐碴,卻在地勇公司提出清運計畫前一天,把之前的公文廢止,而被監察委員提出糾正。
如今,兩年多過去了,爐碴山只清掉3座,高雄市環保局廢管科長高宗永表示,今年一月已經由都發局用行政罰法,對地勇公司的不當得利方式,裁罰3千多萬,希望促使廠商盡快處理。
地勇案未了,又有新的受害者...
高雄旗山的大林里,有塊被盜採砂石的農地,去年5月間,地主從中鋼的子公司中聯資源公司,運來爐石回填農地。去年9月,地政局以違反區域計畫法,不符合農地農用規定,對地主開罰6萬,要求在去年年底前恢復原狀。但地主無視政府法令,還是不斷傾倒,當地居民一再向高雄市政府求救,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塊土地淪陷。
大林里反廢爐碴自救會會長鄭妙珍表示,開始回填爐碴後幾個月,水池的水變成淡藍色,魚不見了,水鳥也不見了,池水的PH值超過12。由於當地居民以地下水為飲用水源,甚至農業灌溉也仰賴它,萬一地下水受到污染,他們將無法在這裡安居樂業。
高雄市政府唯一能端出的武器,是區域計畫法,這些爐石和地勇案一樣,都被視為產品,高雄市環保局認定不是廢棄物,因此也無法用廢清法去辦。
大林里反廢爐碴自救會會長鄭妙珍認為,農田應該農用,不應該有環保局所謂的產品填在這裡,產品填在農地,就變成了廢棄物,因為沒有去使用它。
問題是,農地盜採砂石後的坑洞,該如何處理?地方主管機關高雄市經濟發展局表示,坑洞不得回填爐石。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林英斌表示,經濟部礦物局明確指示,爐石含鹼性比較高,回填作農業使用,對農作物可能有不良影響。廢管科長高宗永卻表示,不適合回填,不代表它就是廢棄物,環保局不能因為爐碴在農作物的生長上,可能影響土壤酸鹼度,就認定是廢棄物。
中鋼把煉鋼產生的廢棄物,轉爐石與脫硫渣,循廢棄物再利用管道,在工廠登記證中登記為產品,當它的去化管道出了問題,像地勇案一樣,10年來堆置面積有增無減,或是像旗山案,假產品之名,行廢棄之實。所以這些爐碴,就可以永遠排除廢清法的約束,成為萬年產品嗎?
台南社大理事長黃煥彰舉例,我們身上穿的衣服,如果不要了,送去當二手衣,就還是產品,如果丟在垃圾車或其他地方,就應該是廢棄物。兩個非常基本的原則,第一,能不能去化,第二,有沒有到對的地方。他認為,將旗山爐碴視為廢棄物,無庸置疑。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表示,不管是否為再利用的產品,只要它有污染,都適用廢清法的管理跟管制,登記為產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因為不是真的拿去使用在應該用的地方,或流向法規接受的地方,有造成環境污染之虞,當然可以用廢棄物清理法相關的罰則或處分。
地勇案因為林益世,讓爐碴處理的暴利曝光,而在旗山案,是否有暗盤交易?有沒有利益團體施壓?造成行政單位執法的阻礙,依照高雄市環保局目前的做法,高雄市可能淪為中鋼爐碴合法的廢棄天堂,當它流向其他縣市,更將引爆縣市大戰。
※本節目將在週一晚間10點於公視首播,週六上午1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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