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縣府要求」 機場捷運轉運站停車位過多惹議 補件再審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桃縣府要求」 機場捷運轉運站停車位過多惹議 補件再審

2014年06月05日
本報2014年6月5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5日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為機場捷運提出第四次環差案,為A21站(原B8站)建立「桃園環北轉運站」。此轉運站雖表示未新增用地,但因縣府要求,一口氣開出遠高於轉運需求的數百席汽機車停車位,引發環評委員疑慮,要求補充整個計畫與原有土地使用計畫的變更等資料,並釐清相關權責管理後再送審。

原環評以「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在2001年1月獲通過,其中A21於2010年第二次環差時由B8更名。「只是說要有一個站」原環評當時並未提出車站面積跟配置計畫,亦無設置轉運站的計畫,此次提出變更,則是在A21站範圍內設置轉運站,但並未新增用地。

機場捷運將於年底通車,高鐵局表示,A21站距中壢市區有3公里遠,基於通車後捷運接駁與旅客服務需求而設立轉運站。

轉運站開發面積佔地1.52公頃(相當於4,958坪),基地建蔽率60%,容積率為380%。新設設施除了簡易月台候車亭、景觀植栽外,更有177席汽車停車位、128席機車停車位。

但相對於簡報中的評估,環評委員紛紛質疑停車位數量過高。高鐵局評估全天人次到站離站合計約4,900人次,「尖峰時段轉運站場站各運具別衍生人旅次」中,就算上午尖峰時段,每小時停車換乘(P&R)汽車15次、機車77次、而接送轉乘(K&R)汽車77次、機車77次。且無腳踏車停車席的安排,但簡報中預估上午尖峰腳踏車的使用就將有46次。

高鐵局副總工程司饒國政表示,此設計為桃縣府所要求,除了捷運轉運所需外,也納入當地市區交通所需。而且,高鐵局代辦後,將來也會將管理權再變更給縣府,由縣政府經營管理,但土地仍屬中央所有。饒國政強調,這有許多前例可循,不僅是桃縣府,大多縣市政府都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101.05.29-場區空拍照片,後方即為停車場預定地,取自捷工局網頁

此土地當初是以區段徵收的方式取得,如今卻以遠多過需求的規模設立停車場,且停車場為何需要「基地建蔽率60%,容積率380%」的規模?面對委員追問,高鐵局表示,此停車場只是短期、暫時,因應通車後需求。至於,將來桃縣府是否將改建為共構住宅、商城等設施,饒國政表示並不清楚,也與高鐵局無關,但在2004年桃縣的「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書」所做都市計畫變更中,應該有詳細規劃。

環評委員對此感到疑慮,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教授游繁結表示「土地使用方式很奇怪」。認為轉運站應該是桃縣府為了當地交通的因應措施,為何要算在機場捷運裡?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專任教授李育明亦質疑,若在公路旁開設停車場,會以公路環差為名送審嗎?因此委員要求高鐵局將此計畫與原先環說書、該地區都市計畫的關係及釐清權責等資料補齊再送審。環署綜計處亦建議,應盡早釐清該計畫管理權責。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