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局

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 環團監督第二階段預算合理性



本報2008年8月14日台北訊,黃修文報導

為解決2001-2005年期間,多次風災造成石門水庫原水濁度飆高引發的缺水危機,立法院2006年1月13 日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第一階段(2006-2008)計劃即將屆滿,經濟部水利署日前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第二階段方案內容。

在上週(8月5日)召開第11次「石門水庫工作小組會議」上,除了討論通過將向「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推動小組」提出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的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同時也聽取台經院對於整治效益評估的初期報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則報告其所進行的生態檢核表的進度。會中並且決定爾後各工作分組召集人改由官方代表出任,原先擔任召集人的學者均改任顧問。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8-14 11:24 提交人: 黃雅珠

石門水庫集水區二階工程將展開 環團密集會勘監督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提議工程減量 節省數千萬公帑
本報2008年7月14日桃園訊,黃修文報導

位於偏遠的秀錦地區的大型工程(第一階段時的工程)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自去(2007)年開始參與石門水庫整治計畫後,在與各機關協調的過程中,常常遇到某些工程已經發包進行之後,才發現其對環境的破壞太大,但在此時受限於合約以及工程計畫,很難再進行大規模的修改。因此特別在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實施之前,與水土保持局商談就第二階段執行計畫規劃中的工程,選定40幾處環境較為敏感的區域,在細部規劃之前就進行會勘,雙方共同商討其工程的必要性以及工程的最適規模。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7-14 15:43 提交人: 莫聞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與水保局展開會談 雙方達成多項共識



本報2007年12月10日台北訊,黃修文報導

由數個民間團體所組成、長期以來關心治水議題的水患治理監督聯盟,12月6日前往新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第一工程所,與自南投的水保局官員面對面溝通。雙方對於資訊公開以及針對工程所造成生態環境影響如何建立民間監督機制進行討論,希望避免過度工程整治而破壞生態環境,例如石門水庫上游整治第一階段一些案例。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2-10 10:00 提交人: 李育琴

從治水計畫 看生態工程與環評制度新契機



作者:黃修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生態工程推廣多年以來,雖然得到了不少的成果,但是也有一些被人詬病的地方,這當然是任何一種新的事物推廣都會面臨的現象。最重要的問題還是要如何取得一般人的信賴,使人們願意將自己周遭環境的改善委托給這種工程,這才是生態工程要能深化的最關鍵的要素。

生態工程要取得一般人的信賴,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雖然大力宣傳很重要,但若沒有許多實質成果的支持,宣傳效果不可能持久。以一個年輕的技術,卻比成熟的傳統工法要求更全面的考量,其成本的提高,失敗案例的產生,大概都是不可避免的,那麼生態工程的技術要如何取得進展呢?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10-12 10:41 提交人: 楊琇晴

整治南清水溝溪 地方批評一國兩制化



摘錄自2007年5月21日東森新聞南投報導

南投縣鹿谷鄉秀峰村長林茂延20日表示,遭桃芝土石流劫後的鹿谷鄉南清水溝溪清秀橋下游溪段,第四河川局己整建完成,上游溪段水保局卻無動於衷,7年來一直不辦徵收,讓農民受苦雨淒風,難怪地方批類似「一國兩制化」,要求比照下游辦理徵收土地及整治作業。

林茂延強調說,整治溪段作業那有由下而上進行?根本是「本未倒置」,政府耗資數十億元投入下游整治,萬一再有災變,豈非前功盡棄,強烈要求主管上游相關單位此情可問天,照顧到農民否?儘速確立溪河法線後,比照下游辦理徵收農地及整治工程。

水保局則是說明該溪流段屬野溪整治,必須由地主無償提供土地,因地方要求有償徵收,則須由水利署劃定「河川治理線」後,才能依法辦理徵收以及展開整治。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05-22 08:25 提交人: 張雅惠

Syndicate 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