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者付費

發展再生能源,為子孫買保險



作者:田秋堇(立法委員)

再生能源包括了太陽、風力、水力到生質能。圖為再生能源科技的應用,風力發電。圖片來源:Wikipedia為了緩和氣候變遷的毀滅性危機,12月初,在印尼峇里島舉行全球「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緊接著於12月15~16日,e-Parliament(電子議會)與World Future Council(世界未來委員會)也在峇里島共同舉辦了討論未來再生能源發展的國際國會聽證會。本人有幸接受邀請,與立委陳明真一同參加該次會議,與世界各國國會議員齊聚一堂,以長達兩天的時間,共同討論再生能源的議題。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12-21 11:30 提交人: 黃雅珠

重大水汙染業 北縣擬徵恢復費



摘錄自2007年12月17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台北縣擬妥「北縣重大水汙染破壞環境之恢復成本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初稿,規定只要公告納入規範的重大水汙染行業,1年內遭查獲放流水超過水汙法標準5倍或埋暗管偷排汙水,合併達3次以上,除依水汙染防治法處罰,並將強制徵收環境損害恢復費用。

預計2008年7月正式實施,目前政策決定砂石場優先納入規範,不排除把電鍍業、印刷電路版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業者等達一定排放量者,公告納入第2批適用對象。

草案明訂費用由汙染行為人負擔,汙染行為關係人負連帶責任。一旦構成求償要件,將先假扣押廠房、土地或股東財產,再強制執行。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2-17 21:30 提交人: 劉育珊

北縣府將嚴查河川污染 立法追溯污染者罰款



摘錄自2007年8月2日中央社報導

台北縣政府2日召開跨局處「解決北縣重大水污染源專案會議」,會中決定成立聯合稽查小組主動查報各河川污染源,只要是非法工廠不當排放廢水就會展開拆除的鐵腕措施,同時,為追究污染者付費的清理費用,縣府也著手立法將採追溯罰款。

縣府將依污染者付費原則進行自治條例立法,如果以每天排放1000立方公尺污水的砂石場,追溯1年排放量,罰款將達新台幣1億3000多萬元,由污染源負擔清理成本,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縣府目前所擬「重大污染源環境破壞恢復成本課徵自治條例」草案,追溯期為1年,課徵費率是參考環保署水污費費率草案內容,也就依未處理水質濃度中懸浮固體(SS)濃度每公斤課徵0.62元、化學需氧量(COD)濃度每公斤課徵12.5元。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8-02 15:59 提交人: 林佳瑋

湖北全面開徵汙水處理費



摘錄自2007年3月22日中國環境網湖北報導

2007年起,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湖北省縣以上城區將全面開徵汙水處理費,其中市州政府所在市收費標準今年底前要達到0.8元/噸,縣市在2008年底前達到0.8元/噸。汙水處理費與水費一起徵收,物價部門在確定標準前將組織聽證。

湖北省有關負責人表示,湖北省將加快建設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在現有基礎上再安排182萬噸汙水處理能力的建設,確保在「十一五」期間,縣以上城市必須建有生活汙水處理廠和垃圾無害化處置設施,使全省汙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目標要求。

而國家級和省級貧困地區、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範圍內縣(市、區)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員,可免收汙水處理費,相應經費由地方財政補足,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3-23 10:31 提交人: 劉香君

北京將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向過度包裝說不



摘錄自2007年2月15日人民網北京報導

在15日舉行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環衛專業規劃」發佈會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資處副處長尤勇說,北京市有關方面正在研究通過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進一步開展垃圾源頭減量工作,遏制部分商品及禮品的過度包裝。

在此規劃中指出,北京市將堅持污染者付費原則,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全社會樹立依法繳納垃圾處理費的意識和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意識,建立垃圾處理經濟補償機制,通過經濟手段促進垃圾源頭減量,緩解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矛盾。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2-16 05:43 提交人: 張毅庭

中映管鎘汙染地 要整治了



摘錄自2007年2月8日聯合報桃園報導

中華映管八德廠旁遭金屬鎘、鋅、銅汙染土地,行政院環保署確定公告汙染面積達4.5公頃,7日行文同意補助835萬元進行汙染土地整治一年,桃園縣環保局決定今年內展開翻土整治作業,恢復被汙染土地至符合農耕條件。

位於八德市中華段的中華映管八德廠附近土地,被檢驗出含重金屬鎘、鋅、銅汙染,引發地方及農政、環保部門相當重視。2005年12月,桃園縣環保局公告八德中華段土地汙染面積4.1公頃,並禁止種植食用作物至今。2006年12月底,環保署確定公告中華映管八德廠旁遭重金屬鎘、鋅、銅汙染土地,涵蓋中華段共19筆農地,面積達4.5公頃。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2-09 11:46 提交人: 劉香君

江西將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環境成本改革



摘錄自2007年2月2日中國環境報南昌報導

江西省將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對電價、水價等進行改革。

2007年將全面開徵汙水處理費;所有城市均開徵垃圾處理費,並可與水費、電費、燃氣費同時收取,以提高徵收率。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限制類企業加價;鼓勵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雙邊直接交易;按照補償發電成本、使投資者獲得合理收益的原則制訂上網電價。完善煤炭成本構成,將煤炭礦業權取得、資源開採、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安全生產以及資源枯竭後的退出成本列入企業成本核算範圍。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2-05 01:08 提交人: 張曉慈

寧夏排汙費徵收首次突破億元大關



摘錄自2007年1月31日中國環境報寧夏報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獲悉,去年寧夏全區排汙費收繳總額為14250萬元,較上年增長了64%,首次突破億元大關。

近年來,寧夏自治區環保局嚴格執行「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對重點排汙企業的污染物種類以及數量進行認真核定,嚴肅查處拖欠排汙費的污染大戶。同時,實行「陽光」收費,通過媒體和網路向社會公開排汙收費。廣泛宣傳「排汙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提高了企業排汙付費的自覺性,並增強了環境執法人員「依法、全面、足額」徵收排汙費的意識。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1-31 14:57 提交人: 陳桂蘭

汽油空污費2007年開徵 環署:應不致衝擊油價



摘錄自12月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環保署2007年1月起,將實施新「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中程管制標準」,將硫含量管制標準由原先的180ppmw加嚴至50ppmw,同時取消過去對硫含量在50ppmw以下油品,不徵收空汙費,以鼓勵業者多生產硫含量低的油品優待。按硫含量不同,費率在NT0.03至0.2元間,因成本增加,油價是否會隨之調漲、轉嫁消費者,引發關注。環保署4日強調,空污費率不到幾毛錢,應不致衝擊油價,但最終是否反映成本,仍由業者自行決定。

環保署強調,這次的費率調整是為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希望藉由實施空污費分級收費制度,鼓勵業者生產符合國際潮流規範的低硫油品,以減少車輛排放污染物。

 

發表時間: 週三, 2006-12-06 09:00 提交人: 莊潔

焚化稅、掩埋稅:一道精打細算的數學式!



作者:劉香君(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去(2005)年12月底走馬上任的雲林縣新任縣長蘇治芬,針對由台塑鋼鐵廠及中油公司所提出的新投資案: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強調企業回饋機制及財政收支劃分原則的立場,要求兩大投資案須能實質回饋地方。同時雲林縣政府也在研擬煉油廠、發電廠特別稅方案,主要是針對台塑六輕、國光石化煉油廠、發電廠及台塑鋼鐵廠都將是特別稅規範目標。


發表時間: 週一, 2006-04-03 04:57 提交人: 莫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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