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示基改食品標示 韓國趨嚴本報2008年11月12日綜合外電報導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日前宣布,未來將採取更嚴格的基改標示規範,所有的加工食品都要標示基改成份並貼上標籤。 新規定中,包括醬油、大豆油、冰淇淋與飲料等食品均適用。根據此規定,加工食品分成三類,即張貼基改標章、不用張貼基改標章、以及無基改產品。只有基改成份低於門檻值的食品,才不用張貼基改標章。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1-12 11:30 提交人: 莫聞
含糖飲料300CC熱量超過半碗飯摘錄自2008年8月25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市面上許多飲料商品,不過一般消費者大多會忽略注意飲料標示,台北市衛生局2008年5月,針對20家不同的百貨自營超市,抽查市售437品項,發現有6種飲料產品標示不合格,包括卡薩涵館戀人牛奶風味巧克力、卡薩伊豆巧力飲、淺草櫻的苺風味奶茶,營養標示格式與規定不符,沒有加註標示每日營養素攝取量基準值等,已經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8-25 23:07 提交人: 劉育珊
食品原料標示 小心有詐摘錄自2007年8月16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中元節、中秋節將至,消基會南區分會最近抽查各大賣場,發現部分食品原料標示不清,有些可能是誤植甚至造假,南區分會副主委林瑞成表示,這些都是問題食品,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消費者若遇此情形,應拒絕購買,同時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才能打擊不良食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健康。 其中位於仁德中山路新開幕的旺來鄉賣場有多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包括蛋捲塔、鹹蛋黃、杏仁條及純棗泥漿等標示都有問題。 旺來鄉總經理陳正章坦承疏忽,他表示,該公司才開幕一個多月,工作人員因是新手而打錯標示,昨天(15日)已針對全店的產品進行過濾清查,有問題的產品將全部下架,並要求製造廠商改善,未來也將嚴格把關,以提供消費者一個安全、安心的購物環境。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8-16 16:20 提交人: 姚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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