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開發北市水岸老社區翻新 釋開放空間有容積獎勵摘錄自2008年1月29日中廣新聞台北報導 為了加速台北市的都市開發,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29日通過「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民間企業只要在水岸、老舊社區、交通樞紐及科技產業軸帶等推出開發案,讓出開放空間,例如廣場、人行道、腳踏車道等用地,北市府會有獎勵容積,例如業者如果提供0.5公頃以上廣場式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呈倍數獎勵。 台北市政府通過「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民間企業只要在水岸區域、老舊社區、交通樞紐、科技園區周邊,推出開發計畫案,並且提供0.5公頃以上土地或完整街廓,做為廣場、腳踏車道及人行道空間、綠地等,就可以獲得容積獎勵,不過開發案獎勵,還是必須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及土地開發許可委員會等的審查。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1-29 21:15 提交人: 林琬瑜
|
編輯室小啟瀏覽存檔google 提供的廣告Navigation |
|
powered by drup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