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我聞到了,濃濃的權力惡臭:評農發條例十八條之濫修作者: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0:27 提交人: 黃雅珠
當農地成為一種商品作者:楊儒門(農民權益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講師) 對於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通過初審。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只著重在:修正前,允許建築面最小要在0.25公頃以上,而修正過後只要0.1頃。大家都談了很多,但是我想強調的是:這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當農民日子過得下去的時候,不管規定「二分半」才可以建房子,還是「一分」,這對農民來說,都不是什麼都大的問題,因為,他不會賣土地,賣袓產,賣掉賴以為生的家園。但是,農民在種植方面得不到溫飽或是應有的生活條件時,管你是改為一甲、十甲或是十坪、二十坪就可以建房子,對農民利益而言,完全沒有任何分別。 日子過不下去,才會走上出賣袓產的一途。那是所有對土地、家園有情感的人,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其中的傷痛,並不是外界所能想像的。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18 14:11 提交人: 陳誼芩
農地變建地 房市會暴斃摘錄自2007年12月14日工商時報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農發條例修正條文,將興建農舍的門檻降至0.1公頃並放寬興建資格,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13日指出,此案一旦三讀,在全台建地超量供給下,將使國內房地產價值大幅縮水四成,大台北都會不動產市場立即崩盤,台中及高雄房地產市場更將立刻暴斃,立院應審慎思考。 張景森主動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農發條例允許0.25公頃以上農地可興建農舍已經不合理了,宜蘭過去的農村景緻如今到處以農舍之名興建別墅,地貌全被破壞光了,如果再把門檻調降至0.1公頃(300坪),而且申請興建資格又不設限,一般人更容易透過此管道興建,勢必造成都會區土地整體開發建案滯銷。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2-17 11:40 提交人: 陳誼芩
蓋農舍大鬆綁 農地形同建地摘錄自2007年12月1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農地蓋農舍標準大放寬!1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中有關農舍興建面積的下限,由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將跳過院會朝野協商,逕付二讀;且農民的直系家屬也可建造與轉移土地,形同農地可自由買賣,「農地」幾乎變成「建地」。 農委會痛批,此舉是立院惡搞,實際上根本是為建商解套,例如直系血親未必具農民身分,若家屬將土地所有權販售或轉移給業者、建商,將導致無法想像的後果。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12-14 12:23 提交人: 陳誼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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