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汽車所燃燒的乙醇與生質燃料將因法律規定而增加。根據2008年開始實行的能源法案,美國必須使用7.76%的再生燃料,幾乎是2007年4.46%的兩倍。美國總統布希在2007年12月簽署的「能源自主與安全法」而開始推動此政策。
2007年11月,美國國家環保局(EPA)根據先前的法令宣布,再生燃料的比例必須達到4.46%,相當於每年必須在交通燃料上加入至少54億加侖的可再生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