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

毛治國:汽燃費應納入能源稅



摘錄自2008年7月15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毛治國今天(15日)首度針對汽燃費爭議表達立場,強調改革汽燃費的根本之道,應該納入「能源稅」,從源頭徵收。交通部已經向剛成立的賦稅改革委員會反應,希望把汽燃費納入能源稅。

毛治國也強調,交通部給客運業、計程車業的半年油價補貼,以及貨運業、遊覽車業半年免徵汽燃費,都是「短期」、「純應急」。補助或免徵半年期滿,交通部不會再繼續補助,一切回歸市場機制,客、貨運業者可以從調整運價來反映成本。

對朝野立委聯手修法,要讓貨運、遊覽車、小汽車和小貨車租賃業免徵汽燃費和牌照稅。毛治國低調表示,立委也反映部分民意,他尊重立委的問政。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07-16 00:14 提交人: 林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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