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村颱風拆散聚落情 好茶村民「回家」摘錄自2008年11月17日自由時報屏東報導 2007年受到水災及颱風的重創,霧台鄉好茶村有32戶村民的房屋遭到土石流淹沒,全村190多人全都被強制撤離,改遷到隘寮營區安置,好茶村長陳保華說,村民百戶人家,僅有48戶入住隘寮營區,剩餘家庭全都寄宿親戚家或在外租屋,長久下來,老人家常反應非常不便,不但長期打擾會不好意思,沒有友人聊天也顯得寂寞。 部落老者表示,村莊是原住民精神及意識形塑的地方,大家長久以來就是住在一起,互相幫忙,尤其是在重建部落的重要時刻,不想要自己置身事外。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11-18 00:11 提交人: 劉育珊
九二一後8年 遷村案土地手續未完摘錄自2007年9月22日原住民電視台報導 921地震8週年了,當初被政府列為必須遷村遷住的五個部落包括有南投仁愛鄉的中原口部落、瑞岩部落、以及信義鄉的潭南部落、台中和平鄉三叉坑部落、雙崎部落。它們至今都還面臨土地產權還沒有轉移,無法貸款的財務問題,而921重建基金會也將在今年年底解散。 但921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表示,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遷村案完成土地移轉手續,並且把矛頭指向行政院原民會配合度不高。 「土地產權還未移轉」導致台中和平雙崎部落面臨建商不斷告發的壓力,尤其房屋融資貸款,更是遷住戶沉重負擔,這也是造成遷村案不斷延宕的主因,加上面臨銀行不願貸款的窘境,921重建基金會提議行政院原民會可以扮演國宅基金角色,就是先行提撥經費幫住戶蓋房子。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9-24 11:03 提交人: 黃苑蓉
不滿斷水電 紅毛港居民陳情未獲結論摘錄自2007年9月17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紅毛港遷村居民不滿高雄市府和港務局18日要對未搬遷戶斷水斷電,近200居民17日到高雄市議會陳情。他們要求市府暫緩執行斷水斷電,以免居民面臨短期租屋困難。 市府都發局表示,市府限期10月底完成紅毛港所有建物拆遷工程,以利年底港務局洲際貨櫃中心興建動工。市府工務局則指出,未遷村居民536戶在7月27日切結,允諾搬遷,市府將在9月18日執行斷水、斷電,9月27日強制清空建築物,9月30日進場拆除建物。市府表示,為了提高遷村戶的配合度,港務局同意每戶發給7萬元的「搬遷獎勵金」,盼居民配合騰空。雙方協商未獲結論。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09-18 14:37 提交人: 張嫥彧
專家學者勘災:好茶不適合居住摘錄自2007年9月8日原住民電視屏東報導 台中山區的松鶴部落族人已搬到新家,但是屏東山區的新好茶還能不能住人呢?風災過後,屏東縣政府7日第一次組成專業評估小組前往好茶,成員包括水土保持專家,經過一個上午的評估,專家一致表示:好茶已經不適合人居住。 專家學者表示現在好茶部落已經是被土石流三面圍堵的狀態,部落的上方有多處坍方,岩壁結構也還不穩定,如果要長期居住,風災一來,悲劇可能又要重演。 目前山區地質仍呈現不穩定狀態,道路要完全修護還需要一段時間,加上行經好茶村的南隘寮溪,河床淤積情形日益嚴重,比去年還高出了5公尺,如果再下大雨,河水在村內到處流竄的情形會更為嚴重。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09-09 17:49 提交人: 黃苑蓉
紅毛港遷村 養殖業者無退路摘錄自2007年9月3日中國時報高雄報導 在紅毛港遷村案中,港區的161家蝦苗、種蝦養殖場,因無地籍、戶籍,並不具備遷村的土地及住屋安置資格,政府只給予地上物補償及救濟金。 紅毛港「高雄市蝦業繁養殖協會」日前向行政院陳情表示,水產種苗繁養殖專業區的設立,關係到我國漁業的發展及研發技術的提升,希望高市府能在「南星計畫」的填海造陸第三期土地中,設40公頃以上的水產種苗繁殖專業區。但高市府海洋局認為高雄市海岸線短,北從援中港、南到鳳鼻頭,已無合適的海岸設水產養殖專業區,並未同意該養殖協會的建議。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9-03 22:14 提交人: 張嫥彧
地層下陷 翠巒部落要求遷村摘錄自6月16日聯合報南投報導 豪雨災情造成南投縣最偏遠的仁愛鄉翠巒部落地層嚴重下陷、學校駁崁淘空,居民擔心安全不保,15日向搭直升機前來勘災的縣長李朝卿要求遷村。縣議員謝汪汕指出,翠巒部落超過60戶約300名居民面臨地層滑動的威脅,住家快不保,當地的力行國小翠巒分校駁崁幾乎淘空,學生安全也值得縣府重視,建議縣府推動遷村時,分校安全也列入考慮。李朝卿表示,現場初步會勘,翠巒部落地層滑動的確嚴重,將邀學者專家再次會勘,只要確認有遷村必要,縣府將加速規劃。 發表時間: 週五, 2006-06-16 14:54 提交人: 趙曉薇
簡介「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與「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編輯部/整理 為了挽救「柔腸寸斷」的山河,行政院院會2005年1月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作為政府復育及保育國土資源的行動綱領;另外,由於國土復育為一長期性計畫,其中甚多工作牽涉到土地使用管制、徵收、補償、原住民特許經營、財源籌措等事項,需另訂法源依據,因此在5月通過「國土復育條例(草案)」。 彰顯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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