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補償機制推廣太湖流域上下遊補償機制 具體方案近期出臺摘錄自2008年9月4日新華網報導 太湖流域5個城市的環境資源補償機制即將擴大實施,具體方案將在近期出臺。江蘇省從7月起在太湖流域9條河流的9個斷面上進行試點。依據省水文局的監測結果,按照有關補償標準,南京補常州1.8萬元,常州補無錫18萬元。負有責任的城市要將補償資金直接上繳省級財政。 該省治理水污染的創新機制還包括,將治太工作納入有關市、縣小康建設指標考核內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指標體系,對領導實行「一票否決」;對15條主要入湖河流實行「雙河長制」;開展排污權有償分配,並在8月14日由財政部、環保部和省政府聯合舉行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啟動儀式。 發表評論 | 點閱數: 230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9-05 07:32 提交人: 張嫥彧
生態補償機制入實質階段 太湖上下游污染者埋單摘錄自2008年8月28日人民網國際金融報報導 江蘇省自2008年1月起,在太湖流域首創的環境資源區域補償辦法,經過一段時期的數據採集後,日前開始進入實際賠付階段。通過江蘇省水文局監測,南京、常州、無錫3個試點城市之間的交界斷面有所超標,須對下游城市予以補償。其中,南京補償常州1.8萬元,常州補償無錫18萬元,補償資金直接上繳省級財政。 該措施規定將在江蘇省選擇跨行政區域的主要入太湖河流開展試點,如果交界斷面水質超標,上游地區政府將按3種主要污染物超標濃度,每噸支付給下游地區1.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環境資源補償資金。在流域的上下游城市之間,形成「誰污染、誰付費補償」的生態補償機制。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8-29 07:59 提交人: 張嫥彧
中國政協會議涉及環保提案占三成摘錄自3月13日中國環境報北京報導 中國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13日閉幕。截至3月8日下午5時,提案委員會共收到提案5030件。據了解,其中涉及環保的提案占三成以上。 2006年的提案與往年相比更側重於環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巨視調控作用,經濟提案中有關環保的內容明顯增加。同時,這些提案已經走出環保這一專業領域,涉及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民生的各個方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生態保護中的「弱勢群體」已經得到了委員的關注。全國政協常委汪紀戎提出《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得到了委員們的積極附應。楊明先委員針對這一個問題,提出了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具體建議。 發表時間: 週二, 2006-03-14 19:33 提交人: 劉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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