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

廢清法修正草案漏洞多 濫開廢棄物再利用之門



本報2008年9月1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環保署日前(8月29日)於高雄召開「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民間環保團體認為修正後條文,將濫開廢棄物再利用之門,並幫助業者免除刑罰與管制。環保署昨日則表示,「修法只是法律條文結構上的調整,並無任何實質改變。」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9-01 11:18 提交人: 龔玉玲

垃圾「滿坑滿谷」 違法傾倒現形



摘錄自2007年11月17日TVBS台中報導

環保警察在台中縣清水鎮,破獲一起違法傾倒廢棄物的案件,不法業者用低價吸引貨車司機,將所載的廢棄物,任意傾倒在一大片50公尺深的山谷裡,垃圾量只能用滿坑滿谷來形容,警方現場逮捕2人,另有2名貨車司機情急之下,跳下山谷逃逸,警方還在搜尋。

違法傾倒廢棄物的現場,位於台中縣清水鎮海風里,山谷深度超過50公尺,有16層樓這麼高,貨車司機把紙漿殘渣等廢棄物,運到這裡來傾倒,挖土機再把垃圾全推進山谷裡,嚴重污染環境,環保警察據報,深夜埋伏出擊。

環保警察:「合法處理廠處理的話,一台35噸的車來處理,至少10萬元以上,業者找地方隨便倒一倒,只要以7千元代價付給業者。」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1-18 20:02 提交人: 張雅惠

七堵新站工程空污半年 民眾怨



摘錄自2007年7月17日中國時報基隆報導

七堵新站周邊工程加緊趕工興建,長興里長柯金標16日抨擊,連接光明街與東新街,通往七堵新站的隧道,載運砂土的工程車經過時,總是飛砂走石,路過民眾苦不堪言,而空氣污染持續半年,未見有關單位重視。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課表示,工程車泥水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派員視察若屬實,每次最重開罰工地承包商3萬元。空氣噪音水質課強調,出入營建工地的工程車所掀起的揚塵,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立即派員瞭解狀況,若確定污染屬實,環保局決不手軟,每次最重開罰承包商100萬元。

倘若工地防污設備不足,或未設立洗車台等設備,清洗出入工地的工程車所夾帶的大量泥砂,以致污染路面,環保局依空污法,每次開罰業者2萬直到改善為止。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7-18 11:41 提交人: 陳誼芩

冷氣滴水擾人 端節後環保陳情每日1件



摘錄自2007年7月17日自由電子報新竹報導

天氣持續炎熱,開冷氣成為最好消暑方式,但冷氣機運轉所造成的滴水污染,卻讓被滴到的人大為光火,新竹市環保局近日接獲民眾這類陳情數量增多,自端午節後每天至少1件。

環保局官員指出,受到氣溫居高不下的影響,冷氣機滴水陳情案件7月統計至前2週就有15件,佔廢棄物陳情案件的3成以上,且隨著天氣越熱,陳情案件就越多。

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冷氣機滴水現象視為污染的行為,可處1200元至4500元罰款,若建築物或土地定著物的冷氣機,其冷凝水或冷卻水嚴重滴水而不改善者將被處以罰款,且在通知期限7日內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日罰款。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07-18 11:35 提交人: 陳誼芩

重罰 才是克「髒」妙方



摘錄自2007年7月13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台北縣只有13條道路列入C級髒汙道路,相信與多數縣民認知差距太大,環保局準備花4000萬日夜洗掃,或許可以一時變乾淨,但如不能對症下藥,4000萬恐怕會在洗掃中付諸流水。

13條被列為C級道路的原因,絕大多數與土方運輸有關係,近年台北縣房地產景氣,許多地區都有大型開發案,砂石車在砂石場、工地、土資場間往來奔波,大漢溪兩側的環河道路每天有上千輛次砂石車往返,不髒才怪。環保局說他們有用「廢棄物清理法」來告發,但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即使加上警方以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貨物滲漏來罰,依然划得來,所以有恃無恐。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7-16 07:18 提交人: 張雅惠

北市:取締亂丟垃圾 罰鍰3成當檢舉獎金



摘錄自2007年6月23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台北市環保局23日表示,自實施隨袋徵收,並以定點定時不落地方式收集垃圾以來,便將告發違規棄置垃圾包列為經常性重點工作之一,今年1至5月並已告發近8,000件違規;為抑止少數民眾僥倖心理,若民眾來電舉發或協助拍照,將依法發放獎金,最高可達實收罰鍰的30%。

環保局表示,目前如查有違規行為,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將從即日起執行「勤查重罰」告發工作,未來自7月1日起公告1年內違規達2次及2次以上者,將採累計重罰,以期有效減降違規棄置垃圾包。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6-25 08:33 提交人: 陳胤安

桃縣民眾檢舉不法污染行為 可獲獎勵金鼓勵



摘錄自2007年3月7日東森新聞桃園報導

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法污染行為,桃園縣政府將研擬獎勵辦法!7日縣務會議中修正通過「桃園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獎勵辦法」,將檢舉獎金額度由10%提高至30%,發放門檻修訂為1,200元以上,並於3月10日開始實施。桃園縣長朱立倫強調,該辦法的修訂並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對於違規的噴漆、小廣告及惡性重大業者等情形,希望以積極正面的方式,提高民眾志工参與的誘因,希望藉此落實廢棄物清理工作,讓桃園縣的環境更整潔、更美好。

環保局長陳嘉興表示,行政院環保署於去年9月召開的民眾檢舉污染行為獎勵相關機制研商會議中,明確指示各縣市應提高民眾檢舉獎金比例30%至50%,並每月辦理核發獎金,因此環保局立即研擬修正「桃園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獎勵辦法」相關規定。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3-08 02:02 提交人: 張雅惠

雲林亂貼掛廣告、寵物隨地便溺 今起重罰



摘錄自2007年3月1日聯合報雲林報導

3月1日起在縣內隨意張貼、懸掛廣告物;帶狗貓等寵物到公共場所活動,寵物隨地大小便,製造汙染,被人檢舉,讓環保局查獲,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最少新台幣1200元罰鍰,不改善將連續處罰。

環保局指出,依廢棄物清理法,違反規定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改善連續處罰。違規廣告物不只罰行為人,管理人、所有人都會受罰,即日起將加強稽查,但受限人力,維護環境,仍有賴民眾主動配合。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3-02 12:23 提交人: 張毅庭

偷雞不著蝕把米 龍井千桶廢溶劑 環保單位押運回原產生地



本報2007年2月15日台北訊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去年在台中縣、苗栗縣查獲一跨縣市非法清理廢棄物犯罪集團,及時阻止5千餘桶廢溶劑、廢漆渣、廢酸鹼液等事業廢棄物被棄置於山區及閒置廠房中。日前,在環保警察監督押運下,該批廢棄物由涉案人負責運回原產生地保管,尚餘近800桶因破損變形,需較高技術及較長時間重新包裝及整理後再行運送,目前台中縣環保局嚴密監控,持續要求污染人善後。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2-15 14:13 提交人: 莫聞

住家4米內巷道髒亂,將開罰



摘錄自8月20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住家周圍不乾淨,將開罰!環保署19日宣布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即日起4公尺以下巷道環境如果不清潔者,經民眾檢舉,第一次勸導住戶、第二次以後就要開罰1200元至6000元。這是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卻也是該法實施30多年來,首次要「執行」其規定。

對這項新政策,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直言「不要累死百姓」,環保署是對環境髒亂提不出對策,才會訂出不切實際的規定。

 

發表時間: 週一, 2006-08-21 07:52 提交人: 方雅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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