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文化最後的獵人?布農族狩獵文化的過去與未來(下)作者:邦卡兒‧海放南(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原住民專案計畫主持人)
我跟這些部落的人認識,想去了解情況如何,沒想到副隊長看到我就揶揄:「你們的長老應該是很文明、很清醒的人,怎麼在打獵呢?這是犯法的,他難道不知道嗎?請你回去好好教育你們的族人。尤其是做長老的,應該要以身作則才對。」 獵人等於野蠻殘暴?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07-30 15:14 提交人: maureen
最後的獵人?布農族狩獵文化的過去與未來(上)作者:邦卡兒•海放南(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原住民專案計畫主持人) 學生時期我買了一本書叫做《最後的獵人》,吸引我的是這刺眼的標題。部落裡獵人不是很多嗎?怎麼有「最後的」獵人?在我的印象中,獵人好像都是悄悄的上山,悄悄的下山;部落裡也根本沒有獵人這個名稱,布農語只稱hanup(狩獵),或稱hanupan(獵場)。 狩獵對族人而言,是一種行為或工作。在當時60年代,山區伐木與狩獵仍未禁止,在部落中常聽到有人下山豐收慶祝,呼朋引伴共同分享山的飲食。當然獵人的工作也非全職、長期在山區駐紮狩獵,他們僅在工作閒暇之餘,入山去狩獵。獵人在部落的地位並無特別榮耀,這是布農人最基本的技術。 信義鄉的狩獵入口:筆石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7-29 13:49 提交人: maureen
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小註 (下)作家:陳玉峰 (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所長) 如今,政府在民間運動下即將成立馬告檜木國家公園,一些立委卻主張先修法再說,然而,修法的版本則甚多,有些主張已屆荒腔走板或慘不忍賭。筆者詳加比較各版本之後,傾向於「根本不必修法,本來就可以妥善照顧原住民暨文化保育」,理由如下。 其一,台灣的國家公園法對資源之保育與利用的策略,係透過五大分區(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來管控,分區恰當即可解決今之所有問題。 假設完全不修法,對原住民狩獵文化、任何原生活形態,依然可以依法而無阻礙地進行,只須檢附使用計畫及詳述理由,以及預先評估環境影響,報請國家公園管理處審核即可,因為: 發表時間: 週二, 2002-06-18 11:43 提交人: 陳奕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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