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水資源全球水資源約章委員會水資源宣言-生命的權利 (下)翻譯:李育成 建議 目的是在各國國會及相應的立法機關內推動以上原則的落實。網絡的主要工作還包括在本地和國內,在區內及全球層面成立一個新的法定水資源架構,而且制定「世界水資源條約」,確立水資源是公有資源,人人均可共享的原則。該條約的權力必須凌駕任何國際商業協議,包括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條款。 發表時間: 週一, 2001-10-22 11:34 提交人: 林欣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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