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小二甲」光電禁令不法利益估91億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等15人遭起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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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小二甲」光電禁令不法利益估91億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等15人遭起訴

2024年04月30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光電弊案,查獲力暘能源公司涉嫌為旗下的五家子公司非法關說,以不實文件規避繁複審查,為「小二甲」光電案場限制解套,涉嫌圖利逾91億。26日起訴力暘能源集團負責人古盛煇等10名員工,以及前台南市府經發局長陳凱凌、曾獲「模範公務員」的時任經濟部光電組長林文信等5名公務員。


農委會(現農業部)為了防堵農地破碎化,修法禁止小二甲農地申請變更。資料照,攝影:陳昭宏。

農委會設小二甲防護罩 業者不惜關說規避

政府拚光電發展,卻曾因小型地面光電案件大增而爆發「農地流失」爭議,為此農委會(現農業部)於2020年8月1日起修正農地使用規範,禁止2公頃以下的農地(俗稱小二甲)變更做光電,除非是「已被其他用地包圍的零星農地」,才可例外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

台南地方檢察署近年調查發現,有業者為了規避小二甲禁令,疑似向主管機關關說。南檢26日偵結說明,力暘集團旗下5家「天」字輩子公司(簡稱五天公司)申請數個小二甲光電案場,因為不符合農委會新規定,在2021年9月間,向經濟部能源局、台南市經發局關說,請求協助解套。

南檢說明,力暘集團當時向主管機關表示,可以提出2020年7月31日之前簽署的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將案場納入「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列管有案範圍,就可以擺脫小二甲禁令。時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時任台南市經發局局長陳凱凌等人同意,逐步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順利將力暘的訴求納入「達標計畫」的審查認定內,使其申請案可規避較繁複之審查程序。

起訴前台南市經發局長等15人 檢方估犯罪所得逾91億

南檢依照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共對15人提起公訴,其中包含林文信、陳凱凌以及台南市王姓主秘、邱姓專員、張姓技士等,從中央到地方共5名公務人員。另有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力暘能源徐姓總經理、林姓協理、謝姓經理、丁姓經理等共10人。

南檢表示,林文信、陳凱凌等人身為公務員,未能公正執法,替不肖之光電業者大開後門,包庇力暘公司抽換申請書件,嚴重減損公務機關威信,建議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諷刺的是,林文信2022年擔任光電組長職務期間,因推動光電發展,還被行政院選為「模範公務人員」。

起訴書指出,古盛煇還以行政院顧問之姿,帶領公司高階主管向政府「喬事」施壓,違背小二甲禁令是避免農地破碎的精神,同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此外,南檢也聲請沒收力暘集團的犯罪所得,包含力暘規避掉的申請開程序,就可減少支付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審查費等規費,不法利益約830萬元;以及與台電公司簽約躉售電能,保守估算20年售電預期收入將達91億2601萬多元,向法院聲請沒收。

經濟部:審查制度一體適用 非圖利特定業者

經濟部對此聲明回應,小二甲禁令發布後就和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建立全國一體適用的申請案審查原則,包含認定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地主使用同意書等,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業者或特定縣市。

經濟部強調,業者涉嫌偽造文件,本來就該負法律責任,不宜將全國一體適用的通案性政策視為圖利行為。後續將配合法院審判程序,呼籲應勿枉勿縱。

力暘能源回應,因案場遭到公務員刁難,才依法向中央及地方政府陳情,卻被誤解為共同貪污圖利,讓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之良善立意受到扭曲。籲請各界在案件未經判決確定前,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期待司法還原真相。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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