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類別:法務人員
工作待遇:新台幣32,000元起
工作性質:全職
上班地點: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26巷39號2樓
管理責任:不需負擔管理責任
出差外派:需出差
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彈性上下班時間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
可上班日:一個月內
需求人數:1人
【條件要求】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科系要求:法律學科類
【工作內容】
案件專案管理
案件卷證資料管(整)理
法庭觀察筆記
協助律師團開會記錄
協助律師團文書製作等庶務
年度案件報告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其他條件】
工作態度細心。
認同本協會宗旨。
對於環境議題具有高度熱忱,且願意積極參與環境個案議題。
具有良好的學習、溝通及組織能力,樂於吸收新知並有耐心。
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團隊調整分工。
會使用Notion者佳。
【福利制度】
三節獎金
員工旅遊
年終獎金
特休制度
秘書長三不五時就會請吃下午茶
補休計算標準優於勞基法規定
工作時間每週40小時,彈性上下班時間
【法定項目】
勞、健保、退休金提撥等符合勞基法規定
【應徵方式】
若您對這份工作有興趣,請將電子簡易履歷寄至eja@eja.org.tw(請於主旨註明:應徵職位)。履歷內容須包含:學歷、工作經歷、電腦資訊技能、其他專長、與本工作相關之生活或社團經驗、為什麼想應徵這份工作、期望待遇等。
招募單位:
環境法律人協會E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