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亞洲非核論壇現場報導之二
26日,來自香港、蒙古、印度等7個亞洲國家代表,分享了國內核能現況及反核經驗,不約而同地發現彼此皆面臨相似景況,即政府在資訊不公開、以經濟發展為前提、未有核廢對策及對罔顧核安、明顯違反法律等狀態下,堅持發展核能。一旦發生核災,風險由全民承擔,人民卻求償無門。
今年年初,針對福島核災,日本22位律師組成律師團,於全球召募萬人訴訟團,3月底正式向奇異(GE)、日立(Hitachi)、東芝(Toshiba)等核電製造廠提起國際訴訟。律師團代表也曾來台,募集2,000位台灣民眾加入。
3大理由 台律師捍衛民眾非核權
若核電製造商不需對核災負責,是否還會注重安全?因此,台灣、南韓律師代表分享了在國內對電力公司及政府提起訴訟的案例。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列舉「核一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熱測試許可」、「核二廠1號機重新啟動」和「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許可」等案,說明如何以違反利益迴避、聽證程序未完成和安全無法確保3大理由,以捍衛人民的非核權。
蔡雅瀅引述原能會網站對於核二廠1號機螺栓斷裂事件的答覆,8位審查委員中,竟有2名來自於該案的承包單位核能研究所,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以及政府雖然依法舉辦聽證,但在爭議性極大的事實下,行政院卻沒有參考聽證結果,逕行同意准許核二廠重啟,違反行政程序法第108條:「行政機關作成精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
在安全性方面,核二廠一號機的爐心側板出現持續成長的裂痕;核二廠有多達36支螺栓被發現瑕疵;視察報告指出,核二廠在海嘯發生時無法安全停機,耐震度也不足。位於大屯火山群地帶的核一廠,其安全性更受質疑。更重要的是,台電虧損已累積達1,974億元,財務狀況引起輿論懷疑,核四廠的續建恐無法由台電勝任。
憂高齡核電廠重啟釀災 南韓人民興訟
南韓民辯律師盧承鎮則以新古里核電廠重啟案為例,探討在終止核電廠運作方面,人民究竟握有多少司法權。
新古里核電廠位於釜山市機張郡長安邑孝岩里,與韓國最早的核電站古里核電站同屬於韓國水利核電公司。據韓聯社報導,韓國原子能安全委員會在今年1月2日商討核電廠重啟問題後,決定同意重啟新古里核電廠一號和二號機組。
然而在去年5月,該核電廠一號和二號機組的核反應堆,才被發現使用了不良零件。而今年8月南韓中央日報報導,數十年來最嚴重的暴雨造成營運了31年的古里核電廠2號機組滲水,為了確保安全起見,廠方手動關閉了反應爐,這也是南韓首次因為大雨而導致核電廠停止運行。
新古里核電廠重啟案目前正在憲法法庭受理,下月9日將舉行居民投票。盧承鎮說明,這間核電廠因取到科技部長的許可,才得以年限到期之「高齡」繼續運轉,但也因此遭附近居民的抗議,質疑老舊核電廠易洩漏放射性物質,廠方未先解決安全疑慮。
盧承鎮表示,老舊核電廠存在許多風險,無法應付當地地震、海嘯等天然災害,加上南韓政府拒絕公開新古里核電廠的審核報告,安全性更受質疑。
但盧承鎮無奈表示,依南韓法律規定,抽象性的危險不足以賦予居民要求核電廠停止運作的司法權,除非居民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核電廠造成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