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再汙染多久? 中國加速清點環境本錢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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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汙染多久? 中國加速清點環境本錢

2015年03月19日
作者:周嶸(能源基金會環境管理顧問)

※ 本文轉載自 中外對話

鹽城水污染事件:標新化工廠後小河。圖片來源:Cobb Foster

全國政協委員萬捷在兩會上提議推進環境承載量全面測算工作。環保組織重慶兩江志願服務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兩江中心」)為此提案進行了具體調研。

環境承載量指在人類生存和自然生態不受危害的前提下,某一地區的某一環境要素中某種污染物的最大容納量。提案認為,環境承載量也是建設項目環評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等一系列環境管理制度的基礎。清晰了環境承載量的基礎數據,才能有效地管理一個區域內的排放許可。

3月7日,中國新任環保部長陳吉寧在全國人大記者會上說,中國的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處在非常高的水平上,已經接近或者超過環境承載量,在一些地方、在一些時段,超過還比較多。

中國環境的家底至今還比較模糊。無論是環保部還是任何一個省份,目前都無法回答環境承載量數據。

2014年,環保部規劃院和清華大學共同完成了題為《基於全國城市PM2.5達標約束的大氣環境承載量模擬研究》的報告,該報告顯示,按照目前國家的二級標準,即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全國大氣環境對二氧化硫的最大容量為1360萬噸、氮氧化物為1260萬噸,一次PM2.5和氨的環境承載量分別為620萬噸和630萬噸。而現存的大氣環境承載量已經遠不能承載實際的排放。用2010年的排放數據做對比,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和氨的排放量分別超過環境承載量的66%、81%、96%、52%。

從2003年起,環保部就曾要求各地加強環境測算工作,2004年曾要求報送環保重點城市大氣環境承載量測算結果。

據彭湃新聞報導,兩江中心向環保部及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環保廳(局)申請了相關核定情況的信息公開。其結果被寫進了這份政協提案。直至2014年8月,他們收到的所有省市回覆都表明:環保部尚未對各地完成的區域環境承載量測算結果進行核定;而環保部答覆稱:由於各地工作基礎和技術水平差異,最終未形成完整的區域環境承載量核定結果,並表示根據18屆三中全會要求,正積極醞釀開展環境承載量測算工作。

未來中國有必要對環境實行更精​​細化的管理,不僅要對環境承載量給出一個科學測算,更需要在各級政府層面建立詳細的污染源排放清單。

中國從1995年開始實施國家層面大氣污染物的總量控制,但是納入到總量控制範圍的污染物有限,至今只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時由於對於企業排放數據的記錄、回報、真實性的責任與義務規範有限,往往企業上報政府的數據與企業實際的排放數據有較大差異,企業逃避監管現像比較嚴重。以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最大的單一污染源電力行業為例,早年通過開啟旁路煙道逃避監管的現像比較嚴重,迫使環保部強制實施對所有的煙道實施鉛封。雖然近年來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的數據已經逐步公開,但是在線監測的法律效力依然比較低,企業超標排放的在線監測記錄並不作為污染物總量統計、繳納排污費的依據。

而政府的數據統計也存在互相衝突的地方。一方面,政府在核算總量,需要將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排污申報收費3套數據互相校驗,前者通過實地走訪企業調查得出,涵蓋更多污染物;後兩套數據分別由企業填報、政府核定,分別用於全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算、收取排污費。

但是比較普遍的現像是,這3套數據之間經常互相打架,相差甚遠。比如說,環境統計基本是對增量進行統計,即不動上一年的污染總量,僅對工程減排量和新增項目的污染排放量進行統計,數據更趨於理論值。排污申報是基於污染源監督性數據的計算值來核定,理論上更趨於實際排放數據,但是考慮到排污費與企業的經濟利益直接掛鉤,監督性監測的數據往往是在工況比較好的時候的數值,是否真正接近實際排放,也存在大問號。

所以,污染物總量的難以核定,基本上是未來一系列環境管理創新的最大障礙。比如通過污染源排放的有償使用、排放權交易等市場機制來促進更有效率的減排,都卡在污染物排放總量難以核定這個障礙上。

隨著新環保法的出台,企業對於監測數據的真實性的責任進一步明確:監測數據作假將面臨刑拘等更嚴厲的懲罰。這將有助於提高企業數據的真實性。新環保法,為建立公開、透明、動態的全國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並接受公眾監督提供了契機。環保部已經分別在2014年出台了一系列排放源清單編制的技術指南,地方政府已經在陸續推進清單的編制工作,未來應該推動這一系列清單的公開、透明化。

目前,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測數據已經實現逐步公開,公眾已經在監督企業是否達標排放上有一定基礎。如果能夠讓公眾進一步獲取所在區域的排放源詳細情況,則可以使得公眾對企業是否達到濃度、總量控制目標實行雙重監督,比如公眾可以通過收集企業總量超標、濃度超標的信息要求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對超其實行限產、停產。部分地區開始編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有了比較好的基礎工作。藉著當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契機,把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全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寫進法律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