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分類拚減量 京都本月起垃圾要開袋檢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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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行分類拚減量 京都本月起垃圾要開袋檢查

2015年10月13日
本報2015年10月13日綜合外電報導,陳致睿編譯;翁御棋審校

為達到垃圾減量的目的,京都市政府將從今年10月開始,打開家用或辦公用的垃圾袋,調查其中未經正確分類就丟棄的垃圾,並以此勸導違規市民。

垃圾分類在日本是法定義務,雖然沒有罰則,但違規市民將接受行政指導。雖說政策是為了垃圾減量,但也引發不同的聲音出現,從隱私保護的觀點,呼籲執行面應力求謹慎。

京都市的垃圾車。圖片來源:waxorian(CC BY-NC-ND 2.0)

京都垃圾減量新條例 主婦抱怨

九月中旬,某天早上7點30分,京都市垃圾減量課的職員於下京區的住宅區對丟棄垃圾的各個居民發送「『節約之心』條例開始施行」的傳單,讓市民知悉規定得開袋調查垃圾的修正條例將自10月1日起施行。

收到傳單的主婦(75歲)不禁抱怨:「(市政府)非得打開嗎?搞得市府作業的職員也很辛苦,垃圾被打開檢查的人也不舒服。」根據朝日新聞報導,京都市府的調查作業程序如下:

收集垃圾時,若有未能分類的垃圾,將黏貼「違規印」並留在現場。如果發現再犯,再將封袋帶回分布於市內七個點的環境事務所開啟,並從郵件或帳單來特定違規者。市府職員將對違規者進行家訪,持續了解狀況,並說明規定內容。

若仍無法改善違規情形,則進到「勸告」、「命令」的階段,根據情況進行指導。如違規者為企業或大學等團體,則將設法公開其名稱。但因沒有罰則規定,故不會徵收行政罰鍰。

垃圾分類26項 分錯機率1-2成

根據修正條例,垃圾分類這件事已從請求市民「協助」轉為其「義務」。

京都市政府要求市民將垃圾分類為「可燃垃圾」、「瓶、罐、寶特瓶」、「塑膠製容器包裝」等26個類別。修正條例特別強調的部分,是要求市民將混入可燃垃圾的傳單和包裝紙,歸類到「雜紙類」;將塑膠盤或塑膠瓶分類為「 資源回收垃圾」。

根據政府三年前對資源回收垃圾組成的分析,發現每個項目混入其他垃圾的機率有一到兩成。由於市政府視徹底執行資源回收為垃圾減量的良方,故決定採用垃圾袋開封調查政策。

垃圾處理廠縮編 資源回收加緊做

京都市政府的目標是將2000年垃圾量高峰期的年度82萬噸起,至2020年減少至一年39萬噸。最初雖然順利減量,但從2011年度開始幾乎持平。

接著京都市面臨財政吃緊,京都市的垃圾處理廠也從五座減併到三座,在2020年度後,更將面對大規模翻新三座處理廠的難題。為此,將垃圾減少到兩座設施可處理的量,可謂市府的當務之急。

市政府負責人表示,「京都是『節儉』、『惜物』美學與哲學觀念根深蒂固的城市,開封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而非為處罰市民。」就侵害隱私的疑慮,則表示:「會充分考量隱私問題,並嚴格管理開封可得的個人資料。」

譯者註1. 所謂行政指導,簡言之是行政機關為達行政目的,用不具法律上效力的手段,使相對人為一定之事實上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可以包括勸告、指導、建議、斡旋、要求等各種形式。(參見朝日新聞網站

我國也有行政指導制度。參見行政程序法第165條:「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譯者註2. 本條例之正式名稱為「京都市廢棄物減量及適切處理條例(京都市廃棄物の減量及び適正処理等に関する条例)」,經全國票選其暱稱為「節約之心條例(しまつのこころ条例)」。(參見京都市情報館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