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南環評違法 當地居民起訴請求撤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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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南環評違法 當地居民起訴請求撤銷

2015年10月21日
本報2015年10月22日台北訊,鄒敏惠整理報導

電鍍業者震南鐵線公司位於高市新園農場的建廠環評案,由高雄市政府於2014年5月30日公告一階有條件通過,然而環評審查過程皆未有民眾參與,當地路竹居民許東源以及李耀慶等人,遲至今(2015)年春才得知有此建廠案,因不滿環評黑箱,19日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左起:地球公民蔡卉荀主任、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團代表張智鈞律師、郭鴻儀律師、行政訴訟起訴人暨路竹居民許東源、行政訴訟起訴人暨湖內居民李耀慶、在地鄉親。

左起:地球公民蔡卉荀主任、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團代表張智鈞律師、郭鴻儀律師、行政訴訟起訴人暨路竹居民許東源、行政訴訟起訴人暨湖內居民李耀慶、在地鄉親。圖片來源: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事實上,兩人早在今年4月即提出訴願,但環保署竟以李耀慶等湖內居民並非居住在開發行為半徑5公里範圍內之居民,又未釋明其如何受開發行為影響,無法被認定為利害關係人,且原告許東源應已知環評決議已通過,提起訴願已逾法定期間為由,在2015年8月20日駁回訴願。

許東源、李耀慶對此判決有所不滿,故19日上午會同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兩個團體,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召開要求法院撤銷震南環評的記者會。

湖內居民李耀慶表示,他們養殖魚魚蝦所用的水,都是取二仁溪作為水源,訴願結果竟然說影響理由不夠清楚,完全是將他們的生計視為無物!「環評的作用,不就是要保護讓他們可以安心養殖嗎?為何在震南這個案子,這樣的心願卻不可得?」李耀慶大呼不解。

環境法律人協會郭鴻儀律師指出,之所以要針對震南案的環評提起訴願跟行政訴訟,在於本件環評審查結論,將原本應進入二階更仔細審查的項目,列為一階審查結論的附款,而有規避二階環評的嫌疑。

換言之,本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原本應該是要進入二階審查,但主管機關高雄市環保局,卻不將本案進二階以釐清是否震南案是否確實有對環境有重大影響,而是直接在一階的環評審查結論中對震南公司開出一些未來必須履行的條件,再假設若震南公司作到這些條件就不會對環境有重大影響。

律師郭鴻儀強調,此作法完全是導果為因,在許多環評案件都可見此違法的狀態,震南案意識其中一例,但這樣的作法會完全架空環評精神,無法落實環評事先預防的概念。

至於行政訴訟起訴人暨路竹居民許東源,則是氣憤表示,從環評審查過程的民眾缺席,到民眾要求環評爭議未釐清前暫停舉辦開工前公開說明會卻未得回應,甚至8月的公開說明會中居民還遭到大批警力限制不得參與會議,這些都在在顯示震南環評程序瑕疵。在此狀況下,提起環評訴訟真的是逼不得已,只求司法能夠給他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