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資源循環利用率僅4.89% 「零廢棄」經濟仍須努力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灣資源循環利用率僅4.89% 「零廢棄」經濟仍須努力

2017年09月15日
本報2017年9月15日台北訊,吳佳穎報導

環保署13日舉辦「搖籃到搖籃與循環經濟研討會」,特別邀請到德國搖籃到搖籃設計理念創始人麥克‧布朗嘉(Michael Braungart)教授來台,分享國際成功經驗與展望,以及國內外產、官、學、研各界,共同探討循環經濟議題。

圖說:搖籃到搖籃策略聯盟新進會員共同聯名簽署
搖籃到搖籃策略聯盟新進會員共同聯名簽署。圖片來源:環保署提供。

循環台灣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惠琳指出,台灣民國104年的循環利用率[註一]僅4.89%。

全球一年資源消耗約700億噸,其中只有100億噸成為產品,600億噸成為生產過程的廢棄物,而100億噸的產品中,如果無法做到資源的循環利用,表示一旦產品生命周期到了尾聲,這100億噸也將變成垃圾。更何況有些不肖廠商甚至還有計畫性汰舊的問題,在設計的源頭就算好多久要讓產品損壞,這對全球資源消耗是很嚴重的傷害。

如果不賣燈,改「租」那道光?

企業要獲利,其實不一定只有製造產品一條路,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不一定需要產品。例如照明設備,其實我們需要的是光,不是燈,我們「使用」光,而不需要「擁有」燈。

以燈泡為例,當企業以產品銷售思維設計時,為了獲利和市場上對低價的渴望,不會用最好的材料,製造過程也不會達到最高的品質,因為產品做的越耐用,價格相對較高,但卻無法得到消費者的青睞。如果不賣燈,改「租」那道光,當企業以服務思維設計時,企業會盡量延長燈泡的壽命,使用最好的材料以加長利用時間,而消費者也不用擔心擁有產品後的風險,隨時要更換不同的燈光效果,也非常自由。

也就是說,以使用取代擁有,服務代替銷售的方式,能夠驅動產品設計者站在不同的立場思考,進而對資源利用產生顛覆性的改變。

減少資源消耗 需要上下游廠商協力

環保署於民國101年4月協助成立「搖籃到搖籃策略聯盟」,提供搖籃到搖籃相關事務、知識交流、經驗分享及溝通平台,截至目前該聯盟已有77個會員。

資源的循環流通,需要上下游廠商,甚至跨產業跨領域的互換。以高雄臨海工業區為例,中鋼回收煉鋼過程中的廢蒸氣,賣出給周圍的化工廠,不僅節省了降溫處理成本,也降低了附近化工廠自建鍋爐燒水製造蒸氣的成本,兩者各取所需,就是減少資源消耗的最佳實例。

論壇當天亦邀請「春池玻璃」分享回收玻璃再製,復興傳產的經驗,春池透過創新與文化,賦予玻璃更多的可能性,舉凡高附加價值的藝術玻璃,或是以發泡玻璃做為輕質節能磚,都是「upcycling」升級回收模式的應用實例。

台灣循環利用率僅4.89%,要達到所有的資源都可以循環利用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升級回收更是從經濟趨動循環的一大動力。

註一:「循環利用率 = 循環利用量 /(循環利用量 + 天然資源等投入量)」,其中,循環利用量 = 再使用量 + 回收再利用量。國內循環利用量則包含一般廢棄物、公告應回收項目回收量及事業廢棄物之再使用及回收再利用,資料來源:http://smmdb.epa.gov.tw/smm/webpage/MF_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