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共存的非核家園與低碳社會?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核能是不可放棄的選項!」「非核家園與低碳社會無法共存!」一則則的外電消息,一段段的電視名嘴的討論,再輔以李遠哲的演講或洛夫洛克的文章,最後配上台電董事會的「核五興建計畫」,試圖營造「核電復興」的氣勢,重新翻轉國內核電發展的劣勢。

其實大可不必如此費心,因為雖然六年前通過了「非核家園」的政策,雖然環境基本法第23條亦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但核電的魔力,從未自行政部門、學界、工商業以及特定政黨的意識中消失。而近期,隨著氣候變遷議題的嚴重性廣受重視,核電業複合體更找到一具有高度正當性的遁詞。因此,在其成立的「新核家園」網站中,標榜著核電是「最安全」、「最尊重生命」、「環境最友善」、「最經濟」,甚至是台灣實踐二氧化碳減量目標唯一希望。

柏崎-刈羽電廠 :: 圖片來源:TEPCO只是令人費解的是,若是重視安全與生命,那該如何解釋日本柏崎電廠耐震係數不足以及核四工程中核反應爐底座鋼架弊案與工程品質問題?若核電業是對環境最友善的發電方式,又該怎麼去理解其先前環評過程的種種疏漏?倘若,核電業要用舉起「核電是溫室氣體減量」的大旗,試圖說服我們,整個核電的能源鏈中(自鈾礦開採、廠址興建到最終的核廢處理),對澳洲的原住民、金山萬里與貢寮的自救會、蘭嶼達悟族人所造成的衝擊,都是為了對抗氣候變遷所需的機會成本,欲以李遠哲或呂秀蓮所說的「核電乃必要之惡」,但若其根本是不必要的?

核電複合體總習慣性的閉上眼,稱其為無碳能源,卻忽略其從能源鏈中,在開採、廠址興建與廢棄處理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環顧現行各國的研究,核電廠整個生命週期中的溫室氣體排放的最高可達到每度電排放120克的溫室氣體當量,此數值雖遠低於燃煤火力電廠,卻是高於風力發電。若估算以各種電力型態替代傳統燃煤電廠時,則核能電廠的溫室氣體減量成本約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需15 至50歐元,而該研究中顯示其他如風力、小水力等的減量成本約為35至45歐元,而發電效率的提昇以及汽電共生廠的減量成本甚至低於10歐元,且隨著再生能源發展技術的成熟,其減量成本還將持續降低。因此,核電複合體聲稱核電為最經濟有效的減碳方式,是站不住腳的。

再者根據普林斯頓大學Pacala與Socolow教授的研究,其指出若欲在2050年時將大氣中的CO2濃度維持在工業革命前的兩倍時,則全球在未來50年內,需減少25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然而根據其估算,既使全世界的核能發電量增加三倍,將能貢獻10億噸二氧化碳的削減量,但在此同時運輸系統的改善的削減量為核能的四倍,能源效率的提昇為核能的三倍,而種樹造林等的減量效果也為其兩倍。因此若寄望核電作為溫室氣體減量的壓箱法寶,無疑是個不切實際的想像。

另一方面,英國去(2006)年的評估報告指出,若核電廠裝置容量於2050年時增加為目前的兩倍,其帶來的溫室氣體減量效果,最樂觀情境下也僅8.1%,相較於英國於氣候變遷法所制定的2050年降至1990年的80% 減量目標,核能的貢獻極微。世界自然基金會於今年所發表的氣候解答(Climate Solution)報告,邀請的各國專家針對25項減碳技術(包括能源效率、地熱、太陽能、綠建築等)的環境衝擊、社會接受度、成本進行評分,核能是全部25項技術中,分數最低的。更令人訝異的是,不僅是社會接受度最低,各專家們亦認為其成本最高,故與大型水力發電以及不適當的生質能發展共列為負面衝擊遠大於正面效益的減碳措施。

氣候變遷的陰霾壓境,我們試圖找到引領台灣邁向低碳社會的藍圖。但別忘了低碳社會所意味著並非只是二氧化碳的數字,而是人類的生活方式與思維,在典範上徹底轉移,學習尊重環境的涵容能力,理解並應對這風險社會。因此,低碳社會與非核家園本質的是一致的,而「反核等於反威權」將需積極進化為「公民社會,能源去中心化」。

也別忘了英國經濟學家蘇馬赫在《小既是美》一書中的提醒:「無論贏得多大程度的繁榮,大量累積無人知道,如何使之安全處理的劇毒物質都是不正當的…,幹這種的事是對生活本身犯罪,它比人犯過的任何罪行都要嚴重得不知多少。以為文明在這樣的一種罪行基礎上的以維持下去的思想是道德、精神和思想意識的畸形產物。它意味著處理人類的經濟事務,卻根本不把人當一回事。」由此觀之,非核家園是永續台灣的必要條件。

※本文同步刊載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部落格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11-24 09:12 提交人: 莫聞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11-24 22:34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我知道怎麼跟先進說都是沒用的...
所以 我有幾個簡單的問題想請教

1.請問您知道核能所產生的電力主要用戶是誰嗎?
2.請問您知道民國100年時台灣的電力需求與供給嗎?
3.若是不用核能不知您是否可以提供其他替代方案,
在2025年時可以確保台灣CO2排放量回到2005年水準
(當然若是您能知道為什麼是2025 與2005 的意義就更好了)

我相信您應該知道今年與高爾一起獲獎的IPCC組織(聯合國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
以下是2007剛公布的技術摘要 中文版(由國際上數百位專家合力撰寫)
http://www.ipcc.ch/pdf/assessment-report/ar4/wg3/ar4-wg3-ts-cn.pdf
請撥空參閱一下第45頁 表TS.3
當然其他內容也很值得參考

若是您有興趣
不妨查一下APERC 針對亞洲地區2030年時各國電力事業與CO2排放的預測

我想您或許會說台灣地狹人稠....
那也許您可以參考一下我們競爭對手韓國、日本的核電廠比例與規劃

您還可以參考一下之前在NATURE上發表台中火力電廠是世界CO2排放量最高的網站
查一下供應台灣電力第三、四名是哪些電廠
還有它對核能碳強度的評比

當然嘍
您可以說別國如何如何不代表台灣也要怎樣怎樣
其實沒啥關係啦
反正台灣最擅長製造奇蹟了...
最多就像總統說的
『不喜歡,就游到對岸去啦...』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11-30 17:14 提交人: being (沒有被驗證)

核能只是能源中的一環, 而能源則是經濟中的一環, 而經濟則是社會裡的一環, 卻又只是國際政治的一小部份, 但放到歷史上, 卻又是另一個課題.

核能是不是適合拿來做為二氧化碳減量的選擇, 坦白說, 我個人反對, 但卻也沒有多大的意見. 我就是你說的那個去到貢寮, 不自量力的想去阻止核四機組上岸的那種人. 對於1200億, 我反而覺得不論大家覺得陳水扁如何靠運氣或什麼鳥因素而選上總統, 他的問題不在於停建核四, 而在於反覆不定!! 物極必反的結果, 是去向財團下跪(如果大家還有印象的話), 然後, 是自己的內心搖擺不定, 以致於選擇走極端的做法.

如果當初真的停建核四, 正式宣布投入新能源產業, 發展光電和機(風)電, 以台灣的光電產業和精密機械來做後盾, 雖然不敢講比起其他國家有多厲害, 但, 絕對有一些機會. 政策一旦決定且貫徹之後, 其實外商不會因此而撤退, 反而會感受到新的局面和新的機會, 再來就是商機的調整, 或換上一批新的外商罷了. 因為, 生意人不會跟錢過不去, 但怕的不過就是, 今天說一, 明天變二, 但, 後天又變回一, 反反覆覆, 讓人無所適從.

把核四歸結到前執政黨, 新的執政黨採取新的作為, 雖會引起很大的衝突, 但卻是可被接受的! 看看世界各國, 那一個不是在政黨輪替時, 伴隨著一些重大政策的轉變? 例如小布希還不是被美國自由派和環保派人罵的要死, 他還不是我行我素?

但關鍵卻是在於, 有勇氣放話, 卻沒勇氣去承擔和堅持!!

我相信以版面上的各位, 學有專精, 今天即便丟一個課題給各位, 減少或停止核能發展, 如何提昇能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我相信在各位的專業努力之下, 台灣不會因此就真的跨了!

事實上, 我們很清楚, 台灣是一個靠貿易生存的島, 除了自家人和少數國家之外, 我們自能自己爽的稱呼自己是一個國家, 或以經濟實體來自許, 或變身為各種可能, 各種說法, 但都無法抹滅台灣不被聯合國及大多數國家所承認的"官方事實"

在這樣子的情況下, 台灣很多的發展, 可以說有其特色, 也不乏扭曲的狀況. 軍購, 航空飛機和核電廠, 成為台灣交給美國保護費的三大管道. 在這三個管道上, 台灣即便有少部份去買到非美國體系的產品, 但, 並不成比例, 而且是被充份關切, 甚至得經過溝通方可.

大家在這邊談了半天, 好像隱然要有論述, 要學科學, 有數據, 講話才夠力. 但, 事實上, 我們更清楚的看到, 政策的決定, 往往跟這些沒有太大的關係. 即便這位訪客所言, 算了半天, 不用核電, 實在難以有效減量而不影響經濟的發展, 但是, 偏偏政府不僅不採納, 尚且把他封鎖, 不得公開.

同樣的狀況, 其實, 出現太多太多的場域了. 包含十年前我在反七股時, 也知道環保署花了錢, 請國外或國內的學者評估, 最後結果都不傾向開發, 或是開發面積必需縮小...等等, 環保署對國內學者尚可施壓, 對國外的顧問, 就直接採取保密協定而封鎖起來.

我同意數據很重要, 但是, 如果大家都認為數據更重要, 就表示承認系統思考的重要, 即便面對一團的複雜的問題, 在邏輯上, 就必需接受這個系統性思考的必要性. 如果接受的話, 那麼, 核電的議題, 就必需從整體能源的使用層面, 進而同步思考整個產業政策的影響.

就我知道, CO2的排放, 勉強可以分成工業, 住商和交通等三塊, 詳細的數字我沒有去記, 但勉強用各佔1/3來比, 倒也還勉強. 除了交通直接使用石化燃料居多外, 工業則部份使用石化燃料, 部份使用電力, 住商則幾乎全數都使用電力.

當我們在努力的討論要不要努力發展核電的同時, 卻忘了, 台塑的石化廠和新的煉鋼廠所增加的co2排放, 將遠超過蓋幾座核四所能減少的二氧化碳的效益. 但是, 就經濟部的數據也很明顯的指出, 傳統石化和重工業, 對國民所得和整體經濟的貢獻度很低.

如果版上的先進, 對二氧化碳減量這麼關心, 也同樣關心台灣的經濟發展, 那麼, 我們是不是更應該針對二氧化碳減量後的成果, 該投入在那個部份去發揮效益來關注? 否則, 你們努力了半天, 最後不過就是少數財團把你們減下來的二氧化碳的效益, 放進他的口袋罷了!

然後呢? 我們再繼續吵要蓋核電還是其他的電廠....

我知道可能有人會覺得我把問題給複雜化了, 甚至會認為泛政治化...但是, 我真的很氣, 氣到會在夢裡罵髒話...為什麼我努力半天, 要大家記得隨手關燈, 甚至要連插頭都拔掉, 結果還比不上財團隨便一個工廠的結果....

媽的, 對於台灣的總體發展, 如果是這樣子切割來談的話, 我相信我們每個人的努力, 最終都會化成某些人口袋裡的錢罷了.

那不是能源的問題, 而是社會正義與公平的問題, 也是富者越富, 貧者越貧的原因... 因為, 有本事的人在上面玩弄權力, 透過政治力在左右資源分配, 獲取不當利益. 苦幹實幹的人則不知不覺成為在為其賣命而不自知.

唉, 當有人在笑我開著電腦, 用著電, 在版上談環保, 同時在排放二氧化碳的時候, 我也很想知道, 如果我不開電腦, 不用電, 不在這裡講些五四三的時候, 那些財團和開發者, 是不是也願意關上他的電腦和他的工廠, 跟我一樣過日子...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11-24 23:14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有時候我會這要想

如果核能是必要之惡的話...(至少目前看起來國際趨勢是如此)
為什麼台灣總是在討論如何去逃避它,
而不是如何去改進它...

當國際都在努力的時候
我們又在哪裡呢?

很多人都在說漂亮的話、都在引用國外的數據(卻常引用的不清不楚、斷章取義)
請問哪裡有台灣的數據?哪裡有台灣的本土技術?
你們真的有從講台上走下來參與過能源技術的發展與瞭解能源經濟的規劃嗎?

最簡單的,你們有誰願意站出來為核四的停復建負責的?
清楚的告訴公民是誰做的決定?為什麼這樣做?影響會如何?後果誰要承擔?
這一次
你們是否有先評估過
台灣不再建核電廠之後的影響會如何?
有沒有具體的替代方案?
非核低碳社會對經濟的衝擊有多大?

沒有技術要跟別人談低碳?
不講究責任義務卻要跟人談公民社會?
環保沒有經濟做基礎、不用科學做後盾...
我想這也算是
台灣的另一項奇蹟吧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1-25 09:58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至少你們欠我們一個道歉

為了核四停建的未盡全功
為了我們必須莫名其妙的多支付1200億
當然還不包括
因為核四案所導致的政治紛擾、外商撤資....等等
你們的行動卻要全民買單
光這些 你們就欠我們一個道歉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1-25 12:44 提交人: swinghw (沒有被驗證)

個人覺得作者的數據基本上正確, 立論也沒有什麼很大的誤差: 即是要削減二氧化碳的總量, 核電廠的幫助不大. 前面學識豐富而不願意留下名稱的評論稱作者引用國外數據而斷章取義, 不知道發生在何處. 而且評論者也沒有引用臺灣的數據, 倒是引用國外的數據引的很快樂. 個人倒是查了查臺灣電力公司和經濟部能源局的網站, 做了大概的計算, 民國95年臺灣核電廠占了臺灣總發電量的19.5%. 而其裝置容量是5,144百萬瓦. 核四的計畫裝置容量是1,350百萬瓦. 因此若是核四全能發電, 核能發電量可以占到24.2%. 而火力電廠發電量占73.2%可以降到68.5%. 那麼可以減多少臺灣的二氧化碳量呢? 煤炭占臺灣能源的31.9%(民國94年的資料), 其中用於發電77%. 不過煤所產產的二氧化碳比石油多1/3, 比天然氣多兩倍. 我假設水力和核電都不產生二氧化碳, 結果煤炭產生臺灣39.88%的二氧化碳, 而用於發電的是30.73%. 核四可以使火力發電占的比例從73.2%降到68.5%, 也就是使火力發電所用煤炭量降了6.4%, 再乘於30.73%, 核四發電可以減少臺灣二氧化碳產生量的1.97%. 但這當然是高估, 是在假設核四運作完全不會產生二氧化碳的情況. 而臺灣在民94到民95的電力成長是3.6%. 就是說核四的效果一年就用完了. 臺灣的二氧化碳要減量, 當然不能依賴核電, 而必需提高能源效率或者能源使用方式才行. 更何況如果火力電廠的二氧化碳捕捉技術可以成熟, 負擔核電廠的風險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1-25 16:09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首先謝謝swinghw 先進的回應
感謝您計算的如此詳細
實際上您的計算與我們手邊結果是相近的

但問題是
不知您是否知道一座電廠的壽命大概是多少年...
其實也不太多啦大概規劃是30年左右
所以我們看的是30年能減量多少
(對了 還要提醒您裝置容量不等於發電量)

以目前台灣燃煤電廠的排放
2005年台灣燃煤電廠CO2年排放量已達86.6百萬噸(若含CHP則為119.7百萬噸)
其詳細的排放係數如下:
1047.7ton-CO2/GWh (T.P.+IPP)
855.5ton-CO2/GWh (台中火力電廠-台電效率最高的燃煤電廠)

您提到的有能力進行CO2捕獲的新式電廠預估其排放係數為(無CCS裝置)
750.0ton-CO2/GWh (Dry Feet IGCC)
您可以將它乘上0.9 就是預期它能捕獲的CO2量

我們預估
依照維持台灣每年3.5~4%GDP成長
人口於2030年前達到最高
電力需求將由2002年的158.5TWh增加至2030年的416.3TWh
其中燃煤電廠佔的比例將由54%增加至59%
核能則是20%降至6%(符合非核家園)
電力事業CO2排放變化是由131百萬噸增加至254百萬噸
OK
這些數據可能對您沒有什麼感覺

這樣說好了
台灣的CO2強度 2002 年時 0.8kg-CO2/kwh 2030年時是0.6kg-CO2/kwh
那韓國呢: 2002 年時 0.5kg-CO2/kwh 2030年時是0.3kg-CO2/kwh
日本呢: 2002 年時 0.3kg-CO2/kwh 2030年時是0.3kg-CO2/kwh
我們的水準只超過中國大陸而與美國一致....
但別忘了美、中本身都是產煤大國,而我們呢
對了日韓在未來核能所佔的發電量比例是39%與34%

其實個人就是在負責先進提到的CO2捕捉與封存工作
以上的數據亦是我與同事算出來的第一手數據
台灣還有幾個單位也和我們一樣在做同樣的事
只是據我所知
沒有人得到過可以將核能摒除於外的結果

總之很高興有人願意去計算一下台灣的能源現況
也希望先進抽空看完IPCC的資料
有數據的感覺 真的好很多

發表時間: 週日, 2007-11-25 18:03 提交人: alba (沒有被驗證)

非火力電廠家園,是真環境保護與低碳社會.

談非核家園只是模糊焦點.

非核家園不可能 .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1-26 08:29 提交人: 訪客 (沒有被驗證)

個人所以回應這篇文章
最主要的是想強調一個"態度"的問題

因為
我們的工作正好在此
所以手邊的數據與文獻自然會比較多
這並沒有什麼特別了不起的

問題在於
我們在作評估時是採取十分"開放的態度"
並不特別強調單一種能源或是個案
只要是目前或短期內可以商轉的能源技術
都放入程式考慮,配合經濟成長、人口、技術趨勢...等等

當然我們也曾配合政府非核家園的政策
做過模擬....
因為結果真的不好(有保密協定),所以也曾向相關單位提出過警訊
事實上國內也不只一個研究單位得到類似的結果,也作個同樣的事
政府內部其實很清楚(他們有所有各家分析的數據與結果),
只是礙於高層...

個人衷心期盼
所謂的"環保人士"
是不是在您行動之前先去評估一下整體的衝擊
至少用比較"開放"一點的態度先去看看國內外的報告與技術層次
或是也能提出一套完整的經濟模型數據
告訴大眾不要"核能"我們也可以怎樣務實的走下去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1-26 15:38 提交人: swinghw (沒有被驗證)

首先是裝置容量和發電量當然不同, 核能電廠較沒有彈性, 所以其裝置容量僅為14.2%, 但發電量占19%多. 所以我的計算是把核四所增加的裝置容量的比例乘回發電量, 所以對於核四的效果一定只有高估沒有低估.

其次, 我還是有些疑惑, 依據閣下提供的碳捕捉技術. 其實大部分的二氧化碳的確是被捕捉了. 假如這個技術真的是經濟的而且是可行的, 那麼核電廠真得還是必要的嗎? 依照您提供的數據有碳捕捉技術的火力電廠實際上的二氧化碳產生量只有75g/度, 比作者所提供的核電廠實際產二氧化碳的120g/度還要低, 那麼倒底為什麼還要用核電呢? 雖然臺灣不是產煤大國, 但是多少還有一點, 但是核原料可真得是一點也沒有生產.

基本上, 我還是認為作者基本立論沒有問題, 目前情況下核能僅能減少很小的一部分的二氧化碳, 如果真要降低二氧化碳的話, 一定要另尋它途, 作者提出一些其他的途徑, 但沒有把在臺灣適用性仔細的評估, 不過這似乎是技術專家所要進行的.

而如果要以核能為主要工具來減低二氧化碳的話, 要怎麼做呢? 每年蓋一座核電廠? 這是政治上或者地質上可能的事情嗎? 這真得是負責任的規劃嗎? 日本和韓國的土地面積和人口密度還是和臺灣不能相提並論, 臺灣沒有必要和它們去競爭核電比例吧. 而且日本國內反對核電的人士也是在所多有. 並不需要因為有人反對核能就抨擊其不負責任, 畢竟每個人的基本觀點和基本利益可能不同,這樣的評斷一點意義也沒有.

而且閣下的意思好像是, 當一個政治意見並不是以追求經濟成長率為主的話, 就是不合法的, 即使當它成功的取得政權, 依照其政治意見實行也是不負責任的. 我覺得, 只是沒有隱藏事實, 公民在這些事實下充分討論, 而且做了判斷, 就應當尊重, 即使這些政治意見可能會降低經濟成長率也是一樣. 因為基本上要降低二氧化碳產量這個行動本來就多少會降低經濟成長率, 而這正是整個討論的前提.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1-26 16:40 提交人: 訪客another (沒有被驗證)

"依照您提供的數據有碳捕捉技術的火力電廠實際上的二氧化碳產生量只有75g/度, 比作者所提供的核電廠實際產二氧化碳的120g/度還要低, 那麼倒底為什麼還要用核電呢?"

想請swinghw君釐清二者之間的比較基準
作者文中所指120g/度為核能生命週期整體之最高二氧化碳當量排放
然而75g/度的IGCC燃煤電廠也是生命週期整體之二氧化碳排放嗎?

我想二者之間應該是在相同基準點上被比較才是

然而我認同您提出的價值觀點
並非經濟成長才是不可抹滅的目標
碳減量的意涵包涵在經濟上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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