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清查集塵灰流向 重點鎖定78家金屬工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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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清查集塵灰流向 重點鎖定78家金屬工業

2006年03月10日
本報訊

鑑於業者非法掩埋集塵灰造成環境污染與耗費巨額整治成本,環保署已決定加強查核金屬工業業者集塵灰流向。目前已鎖定中部地區138家冶煉、鑄造等易產生集塵灰的業者,進行稽查管制,針對未遵守廢棄物清理法業者,最高將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138家業者中產量較大或申報疑有異常的78家,被列為首波稽查目標。

環保署指出,中部地區曾發生多起在數年前遭非法掩埋集塵灰造成污染環境的案件,雖然多已查獲污染者並依法告發處分,但是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以及後續的清理問題,付出極大的社會成本。

緣此,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今年已訂定「中部地區產生集塵灰事業稽查管制專案計畫」,針對可疑廢棄物加強採樣檢驗工作,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者,依法告發處分。目前重點鎖定的78家業者包括位於苗栗縣境14家、台中縣境34家、台中市境5家、南投縣境6家、彰化縣與嘉義縣境各9家,及嘉義市1家。

環保署表示,本次查核重點包括:1.製程是否已依規定申請空氣固定污染源設置,以及操作許可証、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是否能有效收集金屬燻煙和粉塵。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所收集之集塵灰量數是否異常,以及是否妥善貯存、清理與上網申報流向。3.集塵灰所含重金屬成分如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者,是否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規定貯存清理,以及有無以多報少的情況。

環保署同時表示,目前公告可再利用之集塵灰僅有燃油鍋爐,以及鋁二級冶煉程序製程所產兩種,因以往曾發現有業者將非屬公告可再利用之集塵灰混入爐碴或廢鑄砂中非法處理,環保署特別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請業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