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美麗灣BOT須重作環評

   
文字大小
本報2012年1月20日台北訊,王鎮中整理報導

2011年7月上千人在美麗灣前沙灘反對,誓言保護東海岸最高行政法院19日判決台東縣府敗訴確定,有條件通過台東的美麗灣杉原浴場開發BOT案環評遭撤銷,台東縣府須重新決定是否進行第二階段環評。

台東美麗灣杉原浴場開發BOT案,台東縣府有條件通過環評案,是近年被視為台東開發建設與環保衝突指標,台東縣杉原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台東縣政府雖通過有條件環評,但遭環保團體反對,訴請撤銷。

數千名民眾曾經與這張海報合照,站出來連署絕對不住美麗灣的決心。

台東縣政府敗訴的理由有二,一是環評的決議程序有違誤,環評委員15人,其中縣長鄺麗貞、副縣長彭德成等5名縣府人員都是委員,依法應迴避而未迴避。

其次,美麗灣指開發案不會對海洋汙染的科學證據不足,台東縣政府未命補正,即進行環評審查,亦有違誤。

原告台東縣8位居民的律師詹順貴指出,此判決代表開發商取得的建照不合法,即將完成的飯店也不得開始營運,此案回到原點。

93年間,原先因合併的開發土地少於一公頃,縣府同意不必進行環境評估,美麗灣渡假村公司於94年10月取得建照,隨即進行施工。95年申請面積擴增至逾五公頃,環評審查委員會於97年做出「有條件通過環評」的審查結論。

幾個關心東海岸發展的年輕人,以創意外拍方式,表達對美麗灣渡假村「美感」及「正義」的質疑。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此開發案攸關原告居民生命等權益、環境生態,台東縣府認定不必進行二階環評,並不合法,也不應該僅有少數原告居民出席審查會。

此外,BOT開發案具政府和廠商共同開發性質,環評審查委員會審查時,有4位縣府首長出席但未迴避,審查結論則屬違法、決議程序也有違誤,因此判決縣府敗訴定讞,應撤銷該評審查結論等處分,另由縣府重新審查。

刺桐部落的臉書裡也發表了談話指出,感謝大家的善念及行動讓反美麗灣年前獲得重大進展!美麗灣飯店本準備在年後營運,飯店是否會輕易放棄營運?請大家共同監督台東縣府是否遵守法院敗訴判決、並持續抵制美麗灣飯店一切企圖營運行為,台東縣政府黃健庭縣長是否守法、值得縣民信賴,這是關鍵指標! 並強調除了感謝大家一路支持外,守護杉原灣還未成功 仍需繼續努力。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長期帶領志工在刺桐部落進行淨灘、珊瑚礁體檢,也強調今年仍將有淨灘、珊瑚礁體檢的工作假期進行,仍將結合在地居民持續關心此案的發展,並共同維護當地的自然環境。

回應

惡例

有中科三期的「惡例」

政府又會以「火速」黑箱再次通過環評?

「信賴保護」,總是「保護」企業財團,將居民的「信賴」放一邊

張震嶽 Chen-Yue Chang & FREE

張震嶽 Chen-Yue Chang & FREE 9
這只是個開始,台灣還有很多土地不法開發,要親眼看到拆除,否折縣政府私下可能又搞鬼

約翰淑敏-Suming 一大早起來看到這個結果,真的是個很

約翰淑敏-Suming
一大早起來看到這個結果,真的是個很棒的新年禮物,好開心啊~希望都蘭鼻跟任何東海岸的建設案都一一消失,還給我們無憂無慮的大地天堂!

太棒了Ya! 台東當地人新春的好消息!

太棒了Ya! 台東當地人新春的好消息! 一是看到阿塱壹確定為自然保留區,二是高院判決美麗灣開發規避環評台東縣府敗訴,難道台東縣長真得不如屏東縣長有肩膀承受財團壓力? 相較之下高低立判。保護東海岸,台灣最後的美麗海岸線,我們不需要西岸所謂"水泥建設"的開發模式,財團請離!請還給全民自然無汙染的景觀。

請問這真的是當地人所想要的結果嗎?

請問這真的是當地人所想要的結果嗎?

又要公投嗎?

又要公投嗎?

如果可以請當地人出來公投當然是最好的!這樣才能知道當地人真

如果可以請當地人出來公投當然是最好的!這樣才能知道當地人真正的心聲!而不是外地人的看台東的觀感

比起公投,更重要的是充分資訊公開!

若公投才能知道當地人的心聲,要當地人決定這地區的未來,那麼是該先要讓在地民眾知道美麗灣度假村的利與弊,要不然投票只是比誰有錢誰就可以宣傳包裝的天花亂墜!!(不過不用公投也需要說清楚,講明白)

然後請界定一下「當地人」,當地人是指誰?以公投來說整個台東縣人都可以投票的話,北至長濱,南至達仁、太武,西至整個台東縣地區縱谷線,東至綠島、蘭嶼都一起投票嗎?整個台東縣相較於4個西部的縣市耶。若只是在卑南鄉(美麗灣地址是在卑南鄉)公投的話,翻過海岸山脈那一邊的卑南鄉也要一起公投囉,這公投的意義在哪裡?

比起公投,更重要的是充分資訊公開!

那位前縣長真的超扯的...

那位前縣長真的超扯的...

真希望能拆掉他,我是希望可以成為一個工作假期的點,讓人們用

真希望能拆掉他,我是希望可以成為一個工作假期的點,讓人們用鐵鎚之類工具的用人力慢慢拆除,體會復原的辛苦,也不失當地觀光的商機。
爆炸雖然精彩駭人,不過好像還是宣告我們就是喜歡強力。

信賴保護絕對不成立!

本案「信賴保護」絕對不成立!建照是業者以土地分割規避環評方式取得,哪來的信賴保護?

自2004年起到2012年,歷經7年多,飯店已完成近9成,

自2004年起到2012年,歷經7年多,飯店已完成近9成,過程中縣政府規避環評,於今年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縣政府敗訴,失去的生態以及行政公義回得來嗎?我們會不會得到一個更無法解決的問題,縣政府核發建照無效,於無效的建照下飯店卻已完成9成,拆?不拆?台東縣政府欲重啟環評,會不會使得環境生態再次陷入泥沼中,台東縣政府僅是冰山一角?!下一個擁有行政資源,玩弄行政程序,無視司法正義,將全民利益置於私利之後的行政機關,會不會就在我們周圍?

台東縣政府也很苦惱的..

最高行政法院的的裁決已經讓台東縣政府陷入苦惱狀態,也只能用對廠商的「信賴保護」原則來做最後掙扎...

這裡台東縣政府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就我理解應是指:由於廠商信任縣政府的行政程序是正確的、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廠商才進行投資建設,而台東縣政府因此採保護廠商的立場。可是最高行政法院的裁決無異宣告縣政府當初行政有瑕疵或有包闢廠商之情事,因此在台東縣政府行政確定有瑕疵的狀態下,廠商「似乎」(抱歉,不是那麼確定這中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可向縣政府申請賠償,而這時的縣政府當然只能對外強調自己行政正確(畢竟誰會大方承認自己是有問題的?)。若真要賠償廠商,很不幸地,地方政府拿來陪廠商的錢都是納稅人出的錢... 光想到這些都覺得台東縣政府的幾個首腦很苦惱啊!

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叫蓋章的公誤員自己出錢

別用我的錢

公務員失職應有一定的懲罰

一個政策的失誤,造成環境損失、政府傷財,那些失職的公務員、尤其是只會下命令的長官們,不要只是拍拍屁股走人、下台、換單位,我覺得應該要扣他們的退休俸,否則還不是要花納稅人的辛苦錢來幫他們的失策擦屁股...

環保大勝利!環保人士捍衛台東人世世代代種田的權益!

環保人士又成功的阻止了財團的陰謀,並且把不公不義的開發案拆掉!
繼續加油,繼續把巨蛋、淡江大橋、甚至101、85大樓等等通通拆掉,讓台灣回復一片荒野,
環保人士就是希望財團通通去大陸,台灣人通通去種田,這樣最環保。

台東人,請感謝環保人士吧!你們可以世世代代安心種田了!

台東人,請感謝環保鬥士X吧!

因為環保鬥士X的主張「希望能讓經濟衰退,將城市變荒野,人人去種田」,讓台東的鄉親父老只能通通去種田了!

向左走

讓地球回荒野,財團去月球,地球人通通去種田,
經濟將能安穩成長,人人有屋住,不再貧富不均。

合情合理但合法嗎

雖說美麗灣杉原浴場開發BOT案環評案判定符合民眾期待,我個人也覺得大快人心,但我卻有一些憂慮。第一 本案判定適法嗎? 首先 B.O.T.(Build - Operate - Transfer),即興建─營運─移轉,亦即由政府將土地設定地上權後,出租給民間業者從事開發及營運,經特定時間後,再移交給政府。是以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台東縣政府不須並列開發單位。以台灣高鐵為例,開發單位可沒有包括交通部。既然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台東縣縣府並非開發單位,是以要求縣府人員於環評審查時迴避,雖說合情合理,但並非必要。因此以此判定環評程序不合法,個人以為不當。

再者,環評報告資料完整與否或是否進行第二階段環評,除非法令另有規定,依環評法規定,均係環評審查委員會職責。如當年環評審查委員會(依前述論證 如果縣府人員擔任審查委員不違法)認定本案資料完整,且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行政法院承審法官為何有權利或有能力判定此一認定違反規定?

我的第二個憂慮是本判例的後續影響。如果本案判定成為通例,那環評訴訟將大幅增加。當然環境訴訟權是人民的權利,但我們的司法系統準備好了嗎? 訴請審查程序有誤當然沒有爭議,但如果在沒有完善規劃法院系統及其他配套措施的情形下(如真正的民眾參與和訂定公告與訴訟期限),同意受理訴請審查單位因資料不足或判斷有誤而要求撤銷環評案,開發單位恐怕將永無寧日。

我是台東人

我是台東人,但是我支持美麗灣蓋完,並且營運。
未來再由環保團體來監督,而不是擋下所有建設資源,不求進步。

之前的東華大學也是環保為由,台東花蓮這兩處在抉擇,最後是蓋在花蓮;台東到底要什麼時後才不用當次等國民,台東要什麼時後才能求進步,台東要什麼時後才能有更多的工作機會讓我們台東出生的年輕人可以回家。

台東要什麼時候才能不被其他縣市稱之為落後,而不是個令人稱羨的旅遊美景城市。你們可以去跟美麗灣檢視並共同訂定環保的標準規格,並且在經營過程監督規範,這次的話題吵得這麼大,很自然大家都會特別關注美麗灣在經營過程中的環保問題,而不是一味的阻擋建設,然後進行大破壞。

留下一棟明明已經完成的建築,讓他再造週遭自然美景並管理,不是會比留下一棟廢墟或是炸掉好嗎?
就是因為台東的這種風氣,不敢改變的風氣,才讓所有外縣市的企業與財團不敢投資當地,要被剝多少層皮才能好好的蓋完一棟建築,才能開啟一個事業,一個養活幾百個台東家庭的企業。

你真的記得以前的杉原海水浴場是怎麼樣的嗎?
以前的杉原海水浴場,的確有自然的海景,但也因為缺乏妥善管理而顯得髒亂。

我期待美麗灣、也期待環境保護的台東,但是我不想要為了反對而反對而留下的殘骸。

發表新評論

此內容將保密,不會被其他人看見。
  • 不允許 HTML標籤。
  • 行和段被自動切分。
  • 自動將網址與電子郵件地址轉變為連結。

更多格式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