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Q&A】(26) IPCC是什麼機構? | 環境資訊中心

【氣候變遷Q&A】(26) IPCC是什麼機構?

2012年02月09日
本報2012年2月9日綜合外電報導,陳巾眉編譯,蔡麗伶審校

IPCC主席帕卓里博士(圖片來源:UNFCCC)IPCC是「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的簡稱,成立於1988,是聯合國組織之一,負責研究與評估氣候變遷。

每隔5-7年,IPCC會集結、整理所有氣候變遷相關研究的報告內容,出版一份綜合評估報告。最近一次是2007年出版了第四次評估報告(assessment report 4,簡稱為AR4),內容超過2,800頁。第五次評估報告(AR5)預定於2013~2014間出版。

IPCC評估報告共分成三大冊,每一冊由個別的工作小組負責。第一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1,簡稱WG1)檢視氣候變遷以及人類造成氣候變遷的證據;第二工作小組(WG2)主要研究氣候變遷的效應,以及動植物與人類如何調適;第三工作小組(WG3)則研究如何減緩氣候變遷。IPCC整體的研究、審查與撰寫報告過程需要花上數年的時間。

IPCC的研究是匯集數百位科學家投入的結果,報告所參考的研究資料達數千份,大部分的貢獻來自志工。主要的研究基地在伯爾尼大學(WG1)、斯丹福大學卡內基科學研究所(WG2)和波茨坦氣候變遷研究所(WG3)。

IPCC本身是由來自194個政府的代表所組成,他們必須在報告出版前進行審查。密西根大學歷史學家愛德華教授(Paul Edwards)在他的著作《A Vast Machine》中指出,「IPCC評估報告的審查過程是科學史上最嚴謹的」,足見其審慎程度。

※ 資料來源:英國衛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