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新排放標準 石化業尋求翻案 | 環境資訊中心

VOCs新排放標準 石化業尋求翻案

摘錄自5月23日經濟日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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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7月1日起將實施新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空氣汙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所有石化業均受影響,尤以油槽最多的中油與台塑衝擊最大。由於環保署只給九個月的緩衝期,且這項行政命令修正時未先與業者溝通可行性,石化業者向環保署溝通也未獲接受,預訂23日找立委召開公聽會,尋求翻案。

新規定要求石化業者儲槽回收95%的氣體,並經處理後減少90%以上揮發性有機氣體排放,未達規定將連續罰款,罰金自1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受影響的產業涵蓋石化及一般化學業,都是台灣重要的核心產業。發動這次陳情的中華民國礦油公會理事長邱永堂22日表示,業者在國內找不到可協助達成環保署新要求的環保技術,希望環保署「代為推薦具合理成本的技術」,並建議給予業者更多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