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間與學術單位獨立研究的鯊魚DNA生命條碼(DNA barcoding)解碼與分析,這份首次揭露台灣食用鯊魚物種多樣性的科學研究報告,19日登上國際學術期刊「PLOS ONE」,開台灣海洋保育運動先例。
荒野保護協會昨(20日)記者會上再度呼籲台灣社會,不要吃鯊魚這類頂端消費者物種,以免造成海洋生態系崩解;並期許漁業署加強漁業資源管理,訂出有效的鯊魚保育對策。
荒野保護協會2011年發起「愛鯊DNA檢測計畫」,近千名民眾捐款支持、全台16縣市志工協助採集鯊魚肉樣本,並與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教授合作,進行DNA解碼與分析。
陳昭倫說,台灣不但是鯊魚撈捕大國,更是魚翅消費的主要國家;魚翅佔魚體不到5%,而且魚翅無法提供鯊魚物種鑑定的依據,因此到底台灣消費了哪些鯊魚物種,必須以其他科學方法判別。
這份學術研究論文的價值,就是確認DNA生命條碼技術的應用,可以提供正確資訊。特別是針對漁船上、漁市場、超市、小吃攤等已被冷凍、支解、無法取得鯊魚外型資訊的情況下。
易危鯊種吃下肚
陳昭倫說,IUCN(世界自然保育聯盟)是聯合國下的科學研究非政府組織,國際間著眼於紅皮書中極危(CR)、瀕危(EN)、易危(VU)、近危(NT)這幾個物種的保育,但是548個有效的DNA序列樣本中,所發現的20種鯊魚,有19種皆已被列為近危、易危或瀕危等級,佔採樣結果的98%;又以淺海狐鮫、平滑白眼鮫、灰鯖鮫、鋸峰齒鯊佔整體數量80%以上。
另外,CITES(華盛頓公約、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紅肉丫髻鮫、白肉丫髻鮫、2013年起禁捕的污斑白眼鮫以及大白鯊,也入列;更有6種已被三大洋的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sations, RFMOs)公告,在不同海域禁止捕撈。
漁業署雖已推動鯊魚的全魚上岸與全魚消費的改進措施,不過持續的消費海洋食物鏈頂端的魚類,仍帶來海洋生態崩解的危機。一旦海洋生態瓦解,目前人類文明所享有的海洋生態服務功能也將終止。陳昭倫表示,全面禁捕鯊魚才是的最佳策略。
5種歸類無法看出鯊魚撈捕現況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執行長林愛龍表示,漁業署現行「漁業統計年報」中,僅將鯊魚漁獲記錄為大鯊、鯊條、黑鯊、水鯊、馬加鯊5種,不足以看出鯊魚物種的數量,更無法產生實質的漁業資源管理效果,與國際間確實掌握特定鯊魚物種情資、下達禁捕令相去甚遠。
記者會上,林愛龍舉一條歸類為鯊條5202號的幼鯊,其實是「寬尾斜齒鯊」,市場上賣40元,附贈4條小魚。
環團表示,2014年進行第3年的鯊魚DNA檢測計劃,將著眼於鯊魚漁獲登記之改進,擬定出一份未來能供漁民快速分類登記鯊魚物種的手冊,林愛龍也根據愛鯊計畫初步結論,提供一份12種分類的鯊魚物種名單,供漁業署參考。
與會立委皆表示,漁業署應改善鯊魚漁獲記錄。
立委田秋堇指出,一旦海洋生態崩解,就不會有漁業、漁民的存在;在撈捕之際,必須考慮明智利用,顧及下世代。漁業署應負起教育漁民的責任,別讓漁民因不了解漁業資源現況的嚴重性,而間接成為國際團體指責的箭靶。
鯊魚除了可能因族群數快速減少帶來生態系崩解,吃鯊魚煙、魚翅,更有吃進重金屬的疑慮,基於食品安全,少吃為妙。立委姚文智表示,海洋生態問題會藉由食物鏈影響人類,漁業署應加強漁業資源管理,有好的管理好才能談漁業資源養護。
民間合力胼手胝足做研究
這次由荒野保護協會與學者合作所進行的獨立研究,是透過專案募款,並動員全台16個分會志工,透過相關的訓練,到各地魚市場、小吃店取樣以及樣品的保存、運輸,才得以讓所募得的150萬元收支平衡。荒野理事長賴榮孝表示,這個計畫證明合作模式可行。過程中,讓更多荒野保護協會會員、志工與民眾們,投入公民科學,在協助採樣的過程中,重新認識鯊魚,也認識了海洋生態保育的重要性。
增加漁民目視辨識能力
研究團隊針對鯊魚進港量最多的台東、屏東、宜蘭等縣市漁港訪調,了解漁民目視辨識程度準確性。陳昭倫表示,目前以漁民肉眼辨識結果,與DNA檢驗進行交叉比對分析,以了解未來增強漁民辨識能力之可行方法;另外,若是漁民普遍辨識能力超過5種以上,可據此要求漁業署增加鯊魚的分類。
論文可供免費下載
這分論文投稿對象為PLOS ONE(公共科學圖書館),是一個非營利出版社及推廣組織,涵蓋的學科範圍廣泛,目的在於提供自然科學與醫學研究成員,彼此交換專業研究知識的平台。
陳昭倫說,PLOS ONE強調研究報告公開由同儕審查,其他研究期刊是由使用者付費,但PLOS ONE則由研究者付費,意即任何人都可免費下載研究報告,無償引用。而這種公開的氣氛,讓科學研究的學術力量,得以引用、使用,支持、說服相關的保育行動。
漁業署:持續推動鯊魚養護管理措施
對此,漁業署新聞稿回應,肯定民間投入保育鯊魚資源行列,漁業署將持續推動鯊魚養護管理措施。
漁業署表示,為主動保育資源量較少之鯊魚物種,政府已於2008年主動宣布全面禁止捕撈鯨鯊。2012年起推動「鯊魚鰭不離身」,公告「魚翅進口應行遵守注意事項」,並已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要求漁民捕獲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大型鯊魚時,須向漁政機關或學術機構通報,掌握資源變動情形。
漁業署強調,鯊魚為我國重要漁業資源,針對鯊魚「全魚利用」所發展出魚翅、魚丸、鯊魚煙等傳統料理,已成為中華傳統飲食文化之一環。因此政府有責任持續強化鯊魚資源之管理,確保鯊魚資源的健康,並使鯊魚資源得以永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