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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主題快速掃描: 澳洲再生能源條款 保障焚化爐業權力 作者:林聖哲
在史夸米希河上游的鮭魚孵育場,每年培育上萬隻Coho、Chinook與Chum鮭魚,每年春天釋放出上千萬隻小鮭魚。小鮭魚離開孵育場時,都記得該溪流的特殊氣味。即使到大海生活2至6年不等,也仍記得家鄉獨特的香味。它們總會奮不顧身地回來出生小溪產卵,繁殖它們的下一代。 每年史夸米希河口保育協會在此組織數百位義工,進行白頭鵰與喇叭天鵝計數。以94年1月為例,生態專家在此地發現3,701隻白頭鵰,它們約占全世界1/3的數量,除阿拉斯加外,為世界之冠。省政府目前已將河流沿岸列為生態保護區,每年的1月訂為白頭鵰節。 史夸米希河口三角洲由於位於冬季候鳥的太平洋遷移飛路上,每年有許多水鳥飛來覓食避寒。除了常見的綠頭鴨、加拿大雁外,還有美麗的喇叭天鵝,以及各種覓食小魚與魚卵的潛鴨,如一般金眼鴨、一般川秋沙鴨(Merganser)、鏡冠秋沙鴨、白帽鵲鴨(Bufflehead)、魚狗(Kingfisher)、 [美麗桌布:史夸米希河口三角洲一景]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11.html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01.html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14.html ◆歐洲綠色政治人物推動相關發售基因改造生物產品法律的協定 >>>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02.html
美國,維吉尼亞州,艾靈頓,2000-12-12 (ENS)- 聯邦政府的顧問小組成員今天抨擊總統克林頓、副總統高爾及美國環境保護署的誤失在於沒有積極消弭「環境種族主義」,這使得許多貧困的和「有色」種族的社區持續受到環境污染的危害。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15.html
環境信託基金會 李瑞玉 摘錄
環境信託基金會 李瑞玉 摘錄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lycos.com/ens/dec2000/2000L-12-12-09.html 作者:余國信 每年的四、五月,台灣的高山(如合歡群山)會開滿一種杜鵑,名字叫做:『森氏杜鵑』,顧名思義,就是森丑之助於台灣高山所發現的新種,森氏在命名時,於植物學名上冠上自己的姓氏。 打開台灣的高山植物圖鑑,你可發現學名上有掛上『森氏』的至少有20幾種,若再加上與川上瀧彌一起採集而未冠上『森氏』命名的,足以將森氏納入台灣植物探險的一員,可惜森氏並未得到應得的學術地位。誠如書上植物學家佐佐木舜一所說:『當時殖產局所累積的高海拔地帶植物標本,幾乎全是森氏冒險採集回來的。』只是名利卻被早田文藏氏所獲... 其實森氏最大成就與貢獻是『人類學』,用盡30年的青春歲月從事台灣探險、調查工作,為了實踐自己的志趣,他不惜違反當時社會的價值觀,拋棄名利與正常人的生活,甚至以『我的惡魔主義』來形容自己不容於世俗的行徑。 對筆者我而言,森氏超前的觀念,是我所激賞,很難想像一百年前,他獨排眾議,『認為原住民是最具有優良品德、善良天性的民族...』 森氏對台灣的貢獻是無法一時述盡,他的一言一行更是值得今人反省、效法,尤其是身為知識份子的良知,是現今台灣學術界最缺乏的,閱完『生蕃行腳』一書,您會發覺,這真的是一本『看完會哭、哭完會再看』的好傳記,對於這位獻身於台灣、最後自殺於台灣的人類學家森丑之助,是我們教科書中從未述及的人物,此書的發行將彌補遺憾。 註:「生蕃行腳」一書作者:森丑之助﹔譯者:楊南郡﹔出版社:遠流出版社。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viewer/hoanya/re-hoanya00121501.htm ●[讀者投書]生命關懷協會-反對國家公園法大開「觀光狩獵」後門 >>> 作者:釋傳法 (關懷生命協會) 行政院會29日通過「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放寬原住民及當地居民基於傳統文化及風俗,經有關單位核准後,可以在園區內進行狩獵或捕魚、焚草引火整地等行為。 此案將立即送立法院審議。 本會以為該修正草案殊為不妥,理由如下: 我們並非對於原住民有所歧視,即使是漢民族任何殘虐生命的文化,我們也是一樣的立場予以遏止。但是,如果殘虐生命、破壞生態的傳統文化或風俗值得保存,那麼為何「獵人頭」就不可以呢?如果獵人頭就不可以,捕獵動物就可以,這不是「慷他人之慨」、「恃強凌弱」的暴力是什麼? 對於原住民最有利的關懷,是漢民族應該給予弱勢的原住民平等的就讀、就業機會,更週全的社會福利,而不是將他們推到恢復狩獵的原始生活型態。原住民要爭取的,應是向強勢的漢民族爭取機會與公道,但這若是犧牲其他更弱勢的動物而來,其「正當性」令人質疑。 再者,何謂「傳統文化」及「風俗」?界定太過模糊。如何鑑定這位原住民及當地居民是基於「風俗」因素而狩獵,還是基於「經濟」因素而狩獵?在實際執行上,主管單位如何鑑定?徒增日後取締之困擾與糾紛。 在原住民傳統祭典「觀光化」的現況下,基於「傳統文化及風俗」而狩獵,實際上已兼具有「觀光經濟」之效益,兩者根本無法截然劃分。因此,本會以為,該修正草案實有大開「觀光狩獵」後門之明顯嫌疑。 國家公園是台灣野生動物的最後一塊「淨土」,此案一旦通過,等於給原住民及當地居民,乃至祭典觀光的平地人一張「通行無阻」的狩獵核可證,這將是台灣野生動物的血腥浩劫。基於以上理由,本會將串聯生態保育、動物保護團體,集體傾全力攔阻立法院通過該修正案。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ply/reply-00121501.htm ●[讀者投書]原住民部落工作隊回應「關懷生命協會」的聲明 >>> 作者:莫那能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召集人) 針對國家公園管理法再修正草案的內容,「關懷生命協會」於12月04日發出反對的緊急聲明,聲明部份內容涉及對台灣原住民族的不當敘述,部落工作隊在此以民族立場提出嚴正駁斥,並要求「關懷生命協會」更正不當敘述。 四百年前,台灣島是人間淨土。原住民族以千百年來傳統的方式生活在島上,人、野生動物、森林與山川之間形成自然和諧的狀態。人間淨土的形成,原住民族傳統的生活方式是關鍵! 四百年來,荷蘭人來了!漢人來了!日本人來了!山林被大量開發,梅花鹿變成鹿皮外銷,而原住民族也被迫四處遷移,傳統的生活方式被迫改變...今天,人間淨土已成人間垃圾場,山林凋敝,土石流橫行,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原住民族的傳統生活方式不是兇手!元兇是入侵者! 外來入侵掠奪走原住民族賴以生存的所有資源,賺取大量財富,但,財富並未平等分配給原住民族。看看我們的部落,生存條件比野生動物好多少?你們反對「恃強凌弱」,我們何時強過?...你們為弱勢動物奔走請命!但,弱勢民族難道不是生命?... 古時候,原住民族只有在生存空間遭入侵時才會有「獵人頭」的行為,那是時空背景下的產物。今天,時至今日如果還以歷史上獵人頭的行為來比喻「殘虐生命」,那是對原住民族的侮辱。為何不拿歷史上漢民族對付入侵者「五馬分屍」、「凌遲處死」的例子比喻?那不是更殘虐? 即使是今天,原住民族傳統的生活方式都還是保育自然生態的最佳方式,何不去看看鄒族的山美部落在達娜伊谷是如何成為人間淨土的!(詳見附錄)... 達娜伊谷(tanaiku)是鄒族傳統地名...詳全文請至http://www.watahope.idv.tw/abomagazine/Moot.htm ●[讀者投書]部落工作隊針對「國家公園法再修正草案」之質疑與主張 >>> 原住民族部落工作隊現今以民族的立場針對「國家公園法再修正草案」提出我們的質疑與主張! 再修正草案要點一: 為增進原住民或當地居民之生活權益,再修正條文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明定,國家公園事業得由公、私團體申請投資經營之國家公園事業,位於山地鄉者,國家公園管理處得優先輔導當地原住民團體於山地鄉投資經營... 部落工作隊的質疑: 此條文的修正是根據國家公園管理權與原住民族共享的指導原則而訂定。但是,優先輔導當地原住民團體的選擇核准權限還是在管理處,況且,山地鄉有錢投資事業的原住民族團體非黨派即教會,此再修正案有涉及圖利特定對象的嫌疑... 部落工作隊的主張: 國家公園事業,由園區內之原住民族依部落的方式推選組成委員會,負責規劃、投資、執行,所需投資經費由國家公園編列預算支應。 再修正草案要點二: 再修正條文第十三條增列國家公園區域內原則禁止之行為,如屬區域內原住民或當地居民之傳統文化及風俗,經內政部會商有關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部落工作隊的質疑: 我們認為,現有的官方有關機關並無足夠的知識與能力去認定核准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及風俗活動... 部落工作隊的主張: 國家公園區域內原則禁止之行為,如屬區域內原住民或當地居民之傳統文化及風俗,經區域內原住民族部落長老聯合會議認定核准者,不在此限,以突破目前禁止原住民狩獵等傳統文化及風俗之規定。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ply/reply-00121503.htm ●原住民族之飛魚雲豹樂訊-關懷部落送冬暖演唱會 12.16 >>>
●[台灣原住民族國際交流合作會議]全球在地化─第四世界的部落聯結 12.16 >>>
為加強河川與水資源保護環保觀念,本週六12月16日,環盟讀書會特邀義守大學黃家勤教授演講「高屏溪的水資源污染」,歡迎有志者蒞臨聆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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