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對台灣所有民眾而言,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所造成的88水災仍然記憶猶新,88水災迄今已屆一年,災後重建的工作沒有停止過,而重建綱要計畫及特定區域的劃設也如火如荼的進行中。這些重建區的土地使用計畫固然重要,但根本解決之道的國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則仍闕如,在全球已體認到氣候異常將愈趨平常的當下,如果沒有積極回應全球暖化議題的國土政策及規劃,未來勢必有更多類似的災難一再發生。
從各種風災水患所造成的土石崩塌及家破人亡的慘,顯現出台灣國土發展的根本問題之一就是,政府與人民在人定勝天的既存鐵律下,經常進行不必要的過度開發,其中在易發生災害環境敏感地區過度開發的行為,更讓人民生命財產處於高度風險的狀態。
在國土保育地區劃設防災空間
依據國土計畫法(草案),未來全國國土計畫將依土地資源特性,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及海洋資源地區等四個國土功能分區。透過國土環境資源研究調查,將易發生災害之環境敏感地區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藉由國土計畫整體的規劃與管理的配套機制建立,由源頭整治才是釜底抽薪的積極做法,也才能為台灣國土立下永續發展的基礎。
而國土保育地區防災空間的劃設,如何採取相對應的新思維及因應措施,將是當務之急。以水患防治為例,就應以疏導代替圍堵,例如行水區的空間應採取高規格的標準留設,以作為洪氾時的氾濫區;都市發展地區應配合區域排水需要留設適當防災滯洪空間,適度吸納瞬間暴雨所帶來的洪峰量,紓解區域排水系統的壓力。精采內文